犯罪预备没有实施构成共同犯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浏览10w+
赵娜律师
赵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如果没有实施犯罪的,则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ArticleTitle}

一、犯罪预备没有实施构成共同犯罪

犯罪预备没有实施构成共同犯罪吗

如果没有实施犯罪的,则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共同犯罪包括两人吗

共同犯罪包括两个人一起犯罪的情况,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为犯罪集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第九十九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犯罪预备没有实施构成共同犯罪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3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犯罪预备算不算已经实施犯罪
犯罪预备也算犯罪,在处罚的时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实施预备犯罪的如何处罚
预备犯罪一般成立的是预备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成立预备犯的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预备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要注意,这里规定的是“可以”,而并非是“应当”。所以,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对预备犯从宽处罚,当然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预备没有实施构成共同犯罪吗?
犯罪预备没有实施也有可能会构成共同犯罪,检察院在认定共同犯罪案件时,一般是通过判定其是否参与了刑事犯罪行为的谋划,与其是否有犯罪预备没有直接的关系。对于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的,此时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某刑事案件的共同犯罪分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犯罪预备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了吗?
犯罪预备的情况下,并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事实,但已经对犯罪行为进行相关准备,其目的在于实施犯罪事实,因此主观方面,犯罪分子已经存在故意进行犯罪预备行为的情况,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有实施犯罪预备构成共同犯罪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没有实施犯罪预备构成共同犯罪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表妹出门的时候,表妹被他们家的邻居尾随强奸了,表妹报警了之后抓到了自家的邻居,表妹现在将邻居起诉到法院判刑,法院审判的时候,如何区分强奸罪犯罪预备和实施
[律师回复] 强奸是犯罪人违背妇女的自由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行为,作为一项性质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强奸罪制定了十分严厉的惩处规定,为了逃避罪责,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犯罪预备和未遂这两个容易混淆的类型,偷换概念,试图用强奸罪的犯罪预备顶替强奸未遂的罪行,那么,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呢?
我国刑法对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是看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要正确区分强奸预备与未遂的界限,就应正确理解和把握该罪“着手”的涵义。“着手”体现了主客观统一的原则。
1、在客观上,“着手”是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行为要件的起点,即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行为,即属于犯罪实行行为。犯罪一旦进入“着手”,便标志着犯罪预备行为的终了和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因此,判断是否已经“着手”,应当根据刑法分则对不同犯罪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行为要件来具体分析。
2、“着手”在主观上是行为人犯罪意图的明确反映和实际体现,即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故意内容已经通过其客观实行行为的开始实施而充分地表现出来。“着手”不是一种纯客观动作,而是在行为人某种犯罪意图支配下所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一系列动作中的初始动作。“着手”作为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它所反映和体现的行为人犯罪意图与犯罪预备在程度上有很大不同。一般地说,犯罪预备的行为人其犯罪意图反映和体现得尚不明显、具体和确定;而进入“着手”后的犯罪实行的行为人其犯罪意图反映和体现得明显、具体和确定。也就是说,行为人的某种犯罪故意内容正是通过“着手”实施某种犯罪的客观实行行为而开始得到具体实现和实际展开。因此,只有从主客观相统一的特征上来把握,才能正确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界限。
3、强奸未遂罪从一开始实施手段行为,就应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不应把开始实施目的行为作为“着手”实行犯罪的标志。如果行为人没有开始实施手段行为,也就根本谈不上“着手”实施犯罪,只能构成预备犯。这里必须指出,强奸未遂罪中其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只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已足,并不要求受一定的时空距离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开始实施手段行为,不论是在很短的时间里或是当场便转而实施目的行为即奸淫行为,还是在较长的时间里或是到其他场所转而实施奸淫行为,都属于已经“着手”强奸妇女罪的实行行为,如果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的,都应构成强奸妇女罪的未遂犯。总之,判断双重实行行为的强奸究竟是预备还是未遂,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已经开始实施手段行为,而不是看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时空距离,也不是看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时空距离。
综上所述,关于强奸罪的犯罪预备和强奸未遂的区分,关键在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已经进入着手阶段,如果犯罪人的行为处于准备阶段,并不能确认其即将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哪个种类,就属于犯罪预备,如果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手段行为,只是因为意外没有最终得逞,则属于强奸未遂。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犯罪预备没有实施构成共同犯罪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