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民事责任共谋,是指民事行为同时符合民事责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项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存在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债务责任和无故管理债务责任之间的冲突。
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二、民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

(二)统一不法行为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三)数个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三、民事责任竞合的特点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民事违法行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的法律规范,并符合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由此产生数个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应只是实施一个违法行为,而非多个违法行为;数人共同侵害他人或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也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违法行为,不论其触犯的法律规范、其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行为人应分别承担责任。

(2)一违法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竞合,就其本质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个部分法律规定本身的相互分离与交叉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违法行为本身的复杂性所致。如同一违法行为,即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而两种民事法律分别都规定这一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责任竞合由此形成。

(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4)只能发生同一给付内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总结梳理民事责任竞争的概念、构成要素和特点。 民事责任的竞合,实际上是指行为人仅实施一种行为,但符合多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期间发生冲突。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1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表见代理谁承担民事责任
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2、本人即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接下俩,我们一起具体了解表见代理谁承担民事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有的村民代表不能到场参加,导致参会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有什么解决办法吗,比如村民代表委托人代为参加村民代表大会可以吗
[律师回复] 租赁土地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租赁合同无效,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例中,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八款,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会议可以依法撤销和变更该决议。村民可以向乡镇政府部门反映,造成严重後果和重大损失的,可以报警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表见代理民事责任谁承担
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2、本人即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接下俩,我们一起具体了解表见代理民事责任谁承担。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村民代表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私自卖村民的土地怎办
[律师回复]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四十六条还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也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市政府确实需要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所以村主任是没有审批权的,出卖土地也是违法的。  解决办法:  你们应当向人民,请求确认他们的买卖合同无效,给你们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土地咨询专家得分:10分00主人回答: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1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村民代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村民代表是否可以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定代表人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股东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0w+浏览
非诉讼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