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二、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增资的总额为 万股。
2、原拥有本公司股股份,现追加投资股股份,追加投资方式为,前后共出资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同意接收为本公司新股东,同意该股东对本公司投资万股,投资方式为,占注册资本的 %)。
3、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增资后股东不变的情况下,本条是否予以载明由股东自行决定)。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三、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股东通过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公司股东会决议是对公司的事项的表决,如果是普通的股东决议,需要股东的一半的人数通过决议就可以通过,如果是特殊的决议,比如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需要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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