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不一定指的就是律师,首先诉讼代理人和律师是两个概念, 诉讼代理人和律师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先说诉讼代理人:按照要求诉讼代理人可以用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实施诉讼,或接受别人诉讼;但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内,或者是当事人指定的权限内的。
具体来说,诉讼代理人还有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之分,按照规定,法定代理人指的是按法律规定享有并能够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邀请并给予授权委托情况下发生的诉讼代理;法定代理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授权的律师,该律师即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说诉讼代理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可以是律师。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哪些人不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按我国法律中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意见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相关规定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存在损害被代理人相关利益的可能性的人,当然还有被法院认定为不适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以上这些人都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举例子来说,所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成年人,被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不能有效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一定意义上来说,诉讼代理人就是设法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人,哪些有潜在可能性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人肯定也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还有就是被法院认为不适合作为诉讼代理人,这一条是没有一个定性概念的,具体还得有司法部门在相关法律活动中视情况而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代理人可以指定律师进行代理的,但对于诉讼代理人不一定就是律师,一般在民事案件中是可以委托一到二个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其目的性就是为了更好的尊重当事人意愿,同时也是为了诉讼可以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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