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xx
被告:xxxxx
第三人:xxx
原告因第xxx号“KINGLONG及图”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第xxx号商标争议裁定书,现依法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商评字xxx第xxx号商标争议裁定书
2、判决被告就第xxx号“KINGLONG及图”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一、原告早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实际使用“KING?LONG嘉仑及图”商标,且一直沿用至今,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系争商标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抢先注册系争商标,已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原告“KING?LONG嘉仑及图”商标早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实际使用。?
系争商标申请日期为****年**月**日,而原告早在****年**月**日就具有营业主体资格,且从事纱线、线加工等经营活动至今。在****年**月**日原告即将指定使用在纱线商品上的未注册商标“嘉仑纱线及图”到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通过营业执照、销售记录,及与相关人员证明文件即可证明,在此期间,从未停止过原告所设计商标“KING?LONG嘉仑及图”。被告不能因原告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瑕疵即全盘否定原告的营业主体资格,从而否定原告对“KING?LONG嘉仑及图”的持续使用。
2、“KING?LONG嘉仑及图”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即具有较高知名度。
原告品牌及“KING?LING嘉仑及图”系列商标自****年发展至今已久,自系争商标申请日也已有多年时间,在此期间,原告通过大量的使用,并通过刊登报纸、杂志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当地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经营者,建立了较高知名度,享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认定原告“KING?LONG嘉仑及图”系列商标已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
3、系争商标图形与原告“KING?LONG嘉仑及图”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原告“KING?LONG嘉仑及图”系列商标,主要构成元素均由“KING?LONG”、“嘉仑纱线”文字及“”图形排列组合而成,目前此系列商标已多件获得注册。同时,在纱、纺织线等商品上,原告实际使用商标即“KING?LONG嘉仑及图”。对比系争商标与原告注册及实际使用商标,不论“”图形,还是“KING?LONG”文字均完全相同,商标结构均呈现上、下结构系争商标显然是对原告“KING?LONG嘉仑及图”系列商标的摹仿,足以认定构成近似商标。
4、系争商标申请人是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注册系争商标。?商标驳回复审官费-商标驳回复审收费标准广告 超成代理团队均具有多年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撤销,无效等商标确权经验。
二、原告对商标享有无可辩驳的在先著作权,具有自身独创性,显着性极强。
1、此图形为原告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独立创作完成,显着性极强。
2、系争商标图形部分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构成实质性近似。
3、系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恶意。
4、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未经过原告授权,即将原告享有著作权作品进行商标的注册。
此致?x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日期:??年???月???日
综上所述,司法实践中商标行政诉讼上诉状一般是上诉人以及被上诉人详细信息、具体上诉的请求、商标行政诉讼的事实经过、清楚陈述并详细阐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理由依据,注明上诉状的日期并签字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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