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吗
到民政局。只要持双方的户口本去两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以。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登记结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三、婚姻登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综上所述,双方只要是符合结婚的条件并且准备好办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的话,就到双方户口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但是有的情况例如有一方没到、双方不是自愿的、有一方有配偶的、是直系亲属的等等情况的话是不予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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