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如何应对工程质量事故?
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应该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发生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相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要求事故发生单位按类别和等级向主管部门报告,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3、监理机构在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后积极协助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如果没有直接责任可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地提供相应证据。
4、监理机构接到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调查组的技术处理意见编制详细的施工措施方案并报设计单位审核。
5、监理机构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质量进行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合格后的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
6、要求事故单位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资料归档。
7、总监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怎么样的?
4.0.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0.2 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4.0.3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4.0.5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4.0.6 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C采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之后对于项目的负责人是需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同时必须要暂停所有的施工项目确保到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在息的职责范围之内处理好,如果在发生了事故之后置之不理,那么是会承担起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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