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体户口迁入证明怎么书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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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集体户口迁入证明的书写应当包括:户籍迁移人员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变更户籍所在地的理由等。如果是集体户口,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也是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单位集体户口迁入证明怎么书写?

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XX(员工姓名)是XXX(公司名)公司的员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同意其挂靠单位集体户口,地址:xx-xxx-xxx-xxx-xxx(需与房产证或户口本上一致).

特此证明

XXXXX(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盖红章)

XX年XX月XX日

户口首页就是一张纸,主要针对集体户口,说明该集体户口的户主是谁。如果是集体户口,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首页,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一般用人单位在招聘一批大学毕业生时,需要办理集体户口一般选其中一人作为户主,其他人为同一个集体户下人员,其中首页上需要标明该户口下有哪些人,人员和户主的关系。所以集体户口首页主要体现该户口下的人员数量、户主姓名、人员和户主间的关系等重要信息,故办理需要户口薄的事务时一般需要出示户口首页。  

鉴于部分省已启动户籍改革,已不再提供集体户首页,取而代之的是更新集体户个人页格式,相较于其他地方的户籍个人页,信息更完整,载明了集体户户主姓名,以及与户主的关系,完全可以取代传统的户籍首页所载信息内容。如江苏、浙江等地均采用此方法,并不再提供户籍证明。 而北京、山西等省份在户籍迁移、结婚房屋贷款时,仍需要提供户籍首页。各地政策的不统一导致普通民众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集体户口的认定情况,一般在学生入学时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户口的挂靠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在户口处理的过程中存在其它违法的行为,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在审查后作出户口挂靠处理。

我国的户口迁移的情形在近年来是十分的常见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户籍所在地变更的情形的时候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户籍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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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补偿费可不可以进入土地成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展开全部一2017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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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如何迁回原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户口可以转回原籍:
1、准备资料:到人才市场借出报到证、户口页,身份证、离职证明、毕业证、家里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办理过程:现在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凭该证明,到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
2、到原籍人事局,说明户口迁回原籍,请人事局在报到证复印件上盖章。
3、到原籍派出所户籍科递交入户申请,(申请人为父或母,入户人为本人)
4、待审批通过后,户籍科将通知本人(或父母),持户口本到户籍科打印入户人资料,增加户口内页资料。扩展资料: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高校毕业生
一、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一、核准条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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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迁入证明如何办理?
一般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口迁入证明办理时需要持现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员工证明、单位准入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办理准迁证、迁移证等等。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如有特殊需要,只打印本人页,不打印户口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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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村委会户口迁入证明模板:
1. 普通迁入证明:兹有省县镇(乡) 村(居委会),姓名 ,性别,民族,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因 (某原因)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2. (村委会同意新婚妻子迁入)证明: 派出所:兹有我村组村民某某,男, 年月日出生,身体证号码为,于年月日与某某,身份证号为 登记结婚,经本村两委研究,同意新娘户口迁入本村新郎户,请有关部门协助办理。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扩展资料:一. 市外迁入:
1.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2.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3.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二. 市内迁入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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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拆迁会有哪些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集体企业拆迁会有哪些补偿?问题解答如下, 其实现在的很多的企业都是因为想要减轻自己成立时负担,而就选择的集体所有制的方式的,但是当这样形式的企业遇到了国家政府需要征地拆迁,那么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还有赔偿标准就会成为大家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了。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偿归属由集体企业的全体职工共同决定。具体方式由职工大会决定。依据《乡镇企业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设立该企业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居委会均无权代行企业的权利而将征地补偿款予以占用。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评估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维权的重中之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拆迁奖励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综上所诉,大家应该对于遇到了这种问题知道该怎么办了吧,其实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根据法律规定按理说是属于大家集体的,至于具体在拆迁这个企业的时候造成的房屋建筑损害还有企业中的电器设备等的处理,还有拆迁期间的停工和停业以及奖励的费用分配的方式就是由组织进行协商了。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
集体土地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律师回复] 对于集体土地拆迁怎样补偿安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重置成新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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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写的?
单位集体户口的迁入证明中要有员工的姓名,公司的名称,员工的身份证号,单位的地址,单位同意员工挂靠户口的原因,落款要有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的名称,公章,证明书写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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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要约书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合同要约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要约书

为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规定,提出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包括: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协议、安全卫生专项)》的要求。为使集体协商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发出如下要约: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
1、时间: 年 月 日。
2、地点:在 会议室。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可视企业情况选择参考)
1、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8)劳动合同管理;
(9)奖惩;
(10)裁员;
(11)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12)集体合同期限;
(13)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4)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5)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6)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2、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3、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1)工时制度;
(2)加班加点办法;
(3)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4)劳动定额标准。
4、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1)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2)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3)其他假期。
5、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1)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3)医疗期延长及待遇;
(4)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7、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8、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2)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10、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2)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3)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1
1、奖惩主要包括:
(1)劳动纪律;
(2)考核奖惩制度
(3)奖惩程序。
1
2、裁员主要包括:
(1)裁员的方案;
(2)裁员的程序;
(3)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3、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1)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2)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和补偿
三、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按规定,建议双方各派 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是:
首席代表(为基层工会)姓名: 职务:
其他代表为:
企业方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其他代表为:
请于协商会议前5日将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名单报我会。
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最迟于协商会议前5日内提供上一年度以下资料:
1、企业销售收入情况;
2、企业利润情况;
3、企业资产负债表;
4、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5、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要约请企业考虑,并于 月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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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的房子孩子上学需要开具什么证明,能不能就近入学
[律师回复] 办理孩子上学需要的证明:
1、户口本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房屋租赁证明(针对异地入学)出租屋当事人到当地村(居)服务管理站或申报,有房屋《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产权清晰的,领取并如实填写《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无房屋《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但房产属无争议的,可由当地村(居)委会出具产权有效证明,领取并如实填写《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3、暂住证(针对异地入学)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目前仍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城市,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4、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5、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具体年龄和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决定应当给该儿童接种何种疫苗,并将接种结果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扩展资料:具体入学流程:
1、如果是转学的情况,入学需要的证件主要是证明孩子原来在什么学校、上几年级及表现等情况。通常是:先到孩子原来所在的学校开具证明,再到当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
2、申请入本市中小学校借读的外省市学生,一般应由其家长(监护人)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生在当地没有监护就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学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学籍的,还应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和其家长暂住证明等。
3、向学生暂住地区管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即可入校作为借读生。
4、然后父母持申请借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该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其父母的身份证、在本市的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等有关证明,向暂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再持其为学生开具的“就读批准书”,到学校申请入学。
集体产权的房子孩子上学需要开具哪些证明,能不能就近入学
[律师回复] 办理孩子上学需要的证明:
1、户口本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房屋租赁证明(针对异地入学)出租屋当事人到当地村(居)服务管理站或申报,有房屋《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产权清晰的,领取并如实填写《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无房屋《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但房产属无争议的,可由当地村(居)委会出具产权有效证明,领取并如实填写《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3、暂住证(针对异地入学)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目前仍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城市,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4、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5、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具体年龄和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决定应当给该儿童接种何种疫苗,并将接种结果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扩展资料:具体入学流程:
1、如果是转学的情况,入学需要的证件主要是证明孩子原来在什么学校、上几年级及表现等情况。通常是:先到孩子原来所在的学校开具证明,再到当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
2、申请入本市中小学校借读的外省市学生,一般应由其家长(监护人)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生在当地没有监护就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学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学籍的,还应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和其家长暂住证明等。
3、向学生暂住地区管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即可入校作为借读生。
4、然后父母持申请借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该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其父母的身份证、在本市的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等有关证明,向暂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再持其为学生开具的“就读批准书”,到学校申请入学。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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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证明怎么开?
单位集体户口证明需要借出自己的户口单面,赁自己的身份证填写借用单,只要拿到单页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处理,那么就可以开户口的证明,对于集体户口本人就有户口卡而没有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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