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借条造假能签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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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录音借条造假是不能签定的,如果录音向作为案件的证据,前提条件是需要录音是真实的,没有造假的,符合事实情况的,才能作为案件的证据证实借条的真实性,如果是强迫的假的录音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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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音借条造假能签定吗?

不能。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录音证据的取得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录音谈话人应当身份明确,自觉自由,不受约束、强迫,录音内容应当清晰、真实、连贯,方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应当保留证据,最好不要采用现金交付,而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按借款人要求向第三人交付借款时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凭证,否则容易出现纠纷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电话录音取证应该注意什么

1.通话内容要明确指出双方姓名。

2.与诉讼有关内容要明确提出,如时间、地点、当事人承诺、款项、金额等具体细节,越详细、越具体越好。

3.通话要清晰,以呼吸声都可以听到为佳,如果拨打对方手机,要选择对方信号较强的情况下进行通话。

4.选择对方非工作时间进行通话,不要太晚也不要太早。以免引起对方的不快或干扰到对方正常工作而导致录音内容不完整甚至是录音失败。

5.保护好录音数据,不仅要拷贝到电脑里,还需要将录音电话等设备带到法庭现场,也以证据形式出现。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应当保留证据,最好不要采用现金交付。

电话录音在实际案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录音的真实性,真实的录音才能作为借条案件的借款关系真实性的证据,同时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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