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但是该行为必须要在双方达成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且之前签署的借条被作废的情况下才能生效,否则针对同一个借款的行为,只能有一份借款协议或者是借条生效。
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吗?

一、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吗?

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通常情况下,借贷双方应该先订立借款合同,然后再出借钱款。但具体生活是复杂多样的,先拿钱后补写借条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是会被认可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之后才是有效的,这是合理的行为。

二、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借条上盖有公章的借条这就是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自然有公司负责还款。可是个人借款却冒用单位公章的这种案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也只能是单位在履行了还款责任以后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作为债权人,只需要凭借借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必须建立在双方对于重新签署借条的行为达成一致的意见之上,并且重新签署借条之前必须要将原来签署的借条进行作废的处理,避免因为针对同一个借贷的行为有两份借条生效从而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0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5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重新出具借条什么性质?
重新出具借条实际上是属于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着借贷关系的性质。重新要求出具借条的情况之下,也是具有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效力的。借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重新的鉴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共同债务离婚后单方重新出具借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是双方法律行为。欠条虽由一方出具,但欠条的出具实际上表示着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另一方同意即可成立,但在欠条出具过程中,实际上要取得对方同意或认可的,如债权人对欠条上的金额等事项认可方能成立。 欠条或借条虽然只有一方签字,但由于事先经过了双方共同协商,事后,债权人收下欠条或借条即承认、默认了收据内容,最终单方出具的欠条或借条的形成已演变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而单方出具欠条或借条的行为应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
借条没有到期,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重新出具新的借条,借条在书写的时候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借款的金额,利息是多少,以及还款的日期最后再进行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后,以前的往来需再查吗
[律师回复] 借款人的死亡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的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
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是否存在银行转账、现金交付、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支付等付款凭证;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是否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赌债等用于非法目的等的借款属于无效借条;该借条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及借条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如满足以上条件借款属于有效凭证,不因为债务人死亡而消灭。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予以偿还,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做为出借人可以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履行债务。虽然借款人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但债务人已经死亡,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换言之,作为一方当事人借款人的死亡造成该借条名存实亡,那么在法律适用上就不能适用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3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能够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能够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后还需再查以前的往来吗?
[律师回复] 借款人的死亡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的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
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是否存在银行转账、现金交付、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支付等付款凭证;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是否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赌债等用于非法目的等的借款属于无效借条;该借条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及借条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如满足以上条件借款属于有效凭证,不因为债务人死亡而消灭。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予以偿还,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做为出借人可以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履行债务。虽然借款人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但债务人已经死亡,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换言之,作为一方当事人借款人的死亡造成该借条名存实亡,那么在法律适用上就不能适用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3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和老公已经离婚了,以前我借过钱的,可是现在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那我应该怎么证明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呢?
[律师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8条、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该债务提出主张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除外,但是,鉴于你问题提到”没有欠条“,不理解你是债权人还是夫妻之中的一方,我只能说客观事实与你能够证明的客观事实未必一致,如果当事人想证明该笔债务的客观存在,在没有欠条或借条等书面证据的情形下,就需要设法搜集能够证明该笔债务客观存在的证据,例如,银行转款记录,存款凭条,电话录音对话录音,知情者证言等客观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的客观存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保证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合理的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