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在寻衅滋事案件中损坏财物不单是指损害了公共财物,也包括损害个人财物,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在2000元以上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不够2000元,但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一、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不单是指公共财物,也包括个人财物,寻衅滋事罪中毁损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拘留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在我国,公共财物和个人合法财产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寻衅滋事行为区别于故意损坏财物罪,在寻衅滋事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跟受害人之间并不认识犯罪嫌疑人,只是为了发泄个人私欲才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受害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一键咨询
  • 136****4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人身侵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56****951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31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848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毁坏财物的寻衅滋事判多久
寻衅滋事一般会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以处5-10年有期徒刑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寻衅滋事造成的违法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若是依旧不知道毁坏财物的寻衅滋事判多久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损毁财物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10浏览 2024-12-21
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
10w+浏览2023-09-18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算寻衅滋事么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算寻衅滋事。如果损害他人的财物是属于过失行为,不存在故意的行为就不是寻衅滋事,就会按照损害财物罪处罚,一般也就是行政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寻衅滋事损毁财物怎么量刑的
14浏览 2025-02-05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回复] <br/>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br/>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br/>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br/>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寻求精神、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br/>二、故意毁坏财物判几年刑法<br/>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邮政法》<br/>第三十八条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r/>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br/>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74浏览
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
10w+浏览2024-02-28
无故损毁他人财物是寻衅滋事吗
一般来说,无故损毁他人的财物的话不是寻衅滋事来的,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所在的,它们的区别是行为人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行为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行为场域不同、入罪标准不同等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寻衅滋事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刑
31浏览 2024-12-08
故意毁坏财物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寻求精神、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故意毁坏财物判几年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邮政法》 第三十八条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11浏览
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
10w+浏览2023-09-10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算是寻衅滋事吗?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若是在主观上是无事生非损毁公共场合的财物那么就是寻衅滋事,若是主观上是故意毁灭公私财物的,那么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侵害客体是公共秩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寻衅滋事损毁公私财物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中损毁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是:1.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2.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4.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30浏览 2024-09-11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律师回复]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没有拘束、不加限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意思。在寻衅滋事的场合,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一般是不存在某种前因纠纷与矛盾的。在实践中很多寻衅滋事案件就是由于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在说自己的坏话或做了不利于自己的事情更有甚者只是纯粹看不惯别人,行为人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地找被害人的茬,随意编造理由,借题发挥,挑起事端。而这些所谓的理由往往都不合情理,被害人往往也不知道自己被行为人伤害的真正原因。 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的心态是以故意毁坏财物、追求他人财物价值贬损为目的。一般来说具有一定原因,或基于对他人的,或基于嫉妒,或基于其他原因。故意毁坏财物的原因则带有一定的“正当性”或“合理性”,当然无论原因多么正当或合理都是不能用犯罪的方式去解决,只是在一般人看来具有相对正当性或合理性,如果原因力较弱,即社会普遍观点认为“因”不能成为损毁财物的客观理由,应当认定为无事生非,属于寻衅滋事反之,则可以认定为事出有因,属于故意毁坏财物。 2、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 从两罪的犯罪客体即侵犯的法益上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秩序的破坏超过经济损失,因此,《刑法》将寻衅滋事罪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而故意损坏财物罪中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刑法》将其归入侵犯财产罪一章中。 3、行为侵犯的对象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由于不合常理的动机或目的随便毁坏公私财物,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和模糊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行为人一般与被害人存在纠纷、矛盾,其为了泄愤、报复而实施犯罪,犯罪对象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侵害的是特定人所有、保管或使用的财物。犯罪对象的特定性和不特定性,须将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和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而不能脱离后者单纯谈论前者。 所谓不特定性就是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而不是指行为之时的不特定。如果因为被告人的行为最终指向了特定的某个人或某些物,就认为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实际上否定了不特定犯罪对象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4、行为场域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侵害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行为场所具有公开性和非特定性。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无论是亲自动手还是纠集其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为避免其行为被阻扰,往往都会选择比较隐蔽的场所和不易被发觉的时间段。 5、入罪标准不同 两罪在成立犯罪的客观标准上也存在差异。寻衅滋事罪中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情节严重”并不仅以毁坏的财物价值大小作为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情节严重”包括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任意损毁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行为人之行为虽然毁坏了价值较小的公私财物,但如果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也足以成立本罪。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就是看行为人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是否属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按浙江省目前规定,包括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刑法》法条】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45浏览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
10w+浏览2024-10-06
无故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吗?
无故损毁他人财物不会构成寻衅滋事,因为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是损坏他人财物的话,有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惩罚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怎么判
13浏览 2024-12-02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律师回复]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没有拘束、不加限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意思。在寻衅滋事的场合,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一般是不存在某种前因纠纷与矛盾的。在实践中很多寻衅滋事案件就是由于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在说自己的坏话或做了不利于自己的事情更有甚者只是纯粹看不惯别人,行为人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地找被害人的茬,随意编造理由,借题发挥,挑起事端。而这些所谓的理由往往都不合情理,被害人往往也不知道自己被行为人伤害的真正原因。 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的心态是以故意毁坏财物、追求他人财物价值贬损为目的。一般来说具有一定原因,或基于对他人的,或基于嫉妒,或基于其他原因。故意毁坏财物的原因则带有一定的“正当性”或“合理性”,当然无论原因多么正当或合理都是不能用犯罪的方式去解决,只是在一般人看来具有相对正当性或合理性,如果原因力较弱,即社会普遍观点认为“因”不能成为损毁财物的客观理由,应当认定为无事生非,属于寻衅滋事反之,则可以认定为事出有因,属于故意毁坏财物。 2、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 从两罪的犯罪客体即侵犯的法益上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秩序的破坏超过经济损失,因此,《刑法》将寻衅滋事罪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而故意损坏财物罪中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刑法》将其归入侵犯财产罪一章中。 3、行为侵犯的对象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由于不合常理的动机或目的随便毁坏公私财物,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和模糊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行为人一般与被害人存在纠纷、矛盾,其为了泄愤、报复而实施犯罪,犯罪对象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侵害的是特定人所有、保管或使用的财物。犯罪对象的特定性和不特定性,须将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和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而不能脱离后者单纯谈论前者。 所谓不特定性就是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而不是指行为之时的不特定。如果因为被告人的行为最终指向了特定的某个人或某些物,就认为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实际上否定了不特定犯罪对象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4、行为场域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侵害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行为场所具有公开性和非特定性。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无论是亲自动手还是纠集其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为避免其行为被阻扰,往往都会选择比较隐蔽的场所和不易被发觉的时间段。 5、入罪标准不同 两罪在成立犯罪的客观标准上也存在差异。寻衅滋事罪中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情节严重”并不仅以毁坏的财物价值大小作为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情节严重”包括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任意损毁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行为人之行为虽然毁坏了价值较小的公私财物,但如果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也足以成立本罪。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就是看行为人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是否属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按浙江省目前规定,包括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刑法》法条】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49浏览
寻衅滋事损坏财物判几年
10w+浏览2024-10-25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35****517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7****993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809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