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吗?
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是可以的。
第一步:提交材料
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步:受理、审核及审批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签字认可后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按照核实同意的首席签字意见进行制证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统一发放。
第三步: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对于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第四步:办理后续手续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移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吗?
网上目前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户口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或购房等。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购房合同、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迁移现在是不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的,必须要带上一定的材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或者是派出所进行办理的,或者是到当地的政务中心进行办理。需要带上的材料包括了身份证原件;户口本;《迁移证明》和《准迁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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