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在被继承人的房产建设在宅基地上时,能够被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的房产,房产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等进行份额的分配,但还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宅基地相关的法律问题是产生于目前我国的城乡二元化经济体制下的法律问题,有关于宅基地的规定主要包括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当中,是我国较为特殊的一种土地管理形式。

在我国,土地只有两种所有形式,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而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依托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产生的,是指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依法利用相应的土地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的权利。

因此,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经济组织成员生活划拨给其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而在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能否进行继承人呢?本文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

一、宅基地能否发生继承?

首先,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并不包含个人所有制,因此宅基地所有权是无法归个人的,自然而然发生继承也无法发生宅基地所有权向个人的移转,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发生移转的。

在发生继承时,要求被继承的财产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在被继承人的房产建设在宅基地上时,能够被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的房产,房产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等进行份额的分配,但还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而如果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那么房屋新的所有权人在占有使用房屋的同时也占有使用了相应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无法分离的,因此在继承房产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当发生移转,但具体的方式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宅基地使用权在继承中的处理方式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随房产一起正常进行移转需要看受让人本身的条件,该继承人需要满足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条件,也就是说他必须本身具有在拥有该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经济集体取得宅基地所有权的条件,才能获得这一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相应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所有权的条件一般包括本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根据国家的最新政策,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没有其他的宅基地使用权才能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

而如果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因户口等法定原因无法取得宅基地所有权的,一般的处理方式是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继承人根据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临时使用该宅基地,但这种临时的占有和使用是没有牢固的权力基础的,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对房屋进行装修和翻新等措施,一旦房屋发生灭失,无法重建,宅基地也收归集体所有。

三、家中有宅基地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先,目前我国的发展重心是城市,城市当中有更多的工作机会、人脉资源和提升自己的机会,因此“进城”依旧是目前的大势所趋,“农转非”也是很多人做出的重要选择,而一旦转为城镇户口,就会失去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当事人需要多加注意。

其次,因为农村大多采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自行建设房屋的方式,而目前国家对土地的管控逐渐严格,土地资源紧张,宅基地相关的事宜往往是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相关政策来进行操作,政策收紧意味着办事方法也会收紧,因此当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时,建议申请房产证来证明自己对房产的合法所有权,才能尽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

最后,因为宅基地相关制度是依托于集体经济和集体经济组织诞生和发展的,在法律和政策的笼统规定之下,也需要根据地方的情况来具体进行应对和处理,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移转和房屋所有权的继承时,可以先咨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进行处理,再根据相应的处理建议或决定判断接下来的方案。

本文针对宅基地继承的事宜做出了系统和详尽的分析与解答,但宅基地本身涉及到很多政策性问题,因此建议大家遇到相关问题时查询地方政策、咨询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必要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提供进一步的解答和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宅基地可以办遗嘱继承吗?
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宅基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肯定是不能作为遗产而继承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只要公民死亡了之就会归集体所有,但对于继承者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有遗嘱的额,由遗嘱中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在农村有宅基地,所以我想咨询下各位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写遗嘱继承吗?麻烦告知下。
[律师回复] 可以的,宅基地房屋继承遗嘱
立遗嘱人:孙××,(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房屋继承遗嘱。
妻子:某,(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994年已去世。
长女:孙大女,(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女:孙小女,(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今年________岁,患有________________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为避免两个女儿在我去世后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特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后的处理意愿。
我的妻子李某是1994年因____________去世的,当时两个女儿尚年幼,需我抚养,故对我和妻子共有的位于××市××街×号的自建房产未分割继承,一直有我一人支配,在立本遗嘱时经与两个女儿协商,她们明确表示对其母亲去世时发生的继承权完全放弃,一致同意该处房产全部作为我个人生前所有合法财产于立宅基地继承遗嘱范文时一并作出处分。
我的财产如下:
第一项财产,即位于××市××街×号的面积___496_________平方米的自建房产一处(该房产宅基地___240______平方米,宅基地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项财产,即工资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卡内存款_____________元。
上述财产在我去世后,按下列方式由两个女儿分别继承:

一、第一项财产在拆迁之前由孙小女支配,但不得转让其所有权,该处房产产生的房租由孙小女收取,并全部归其所有。如将来某时该房产被拆迁,所得赔偿款或赔偿房产(按面积计算)均按孙大女得三分之一,孙小女得三分之二的比例分配。
如拆迁所得赔偿房产为一套,归孙小女所有,由孙小女代表本户挑选,孙小女应按该赔偿房产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折合同地段房产的平均市场价补偿孙大女。如拆迁所得赔偿房产为多套,由孙大女和孙小女分别按多套房产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先由孙小女挑选,再由孙大女挑选,如任何一女挑选的房产面积超出了其所应得多套房产总面积的相应份额(即孙大女得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孙小女得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应按超出部分的面积折合同地段房产的平均市场价补偿另一女。

二、我的工资卡及卡内存款由孙小女支配,孙小女负责照顾的我的日常生活,如我生病住院,先用我工资卡内的存款支付,不足支付时,由孙小女和孙大女各分担50%的费用。我去世后,丧葬费先用抚恤金支付,不足支付时,亦有孙大女和孙小女各分担50%的费用。
本遗嘱一式四份,由孙大女,孙小女及两名见证人各持一份。
立遗嘱人:
长女:
次女:
见证人:
见证人:
以上是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写遗嘱继承吗的回答,请采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由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宅基地继承是否有权力继承公房的遗产
[律师回复] 公房的范围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一、公房能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在死亡之后该租赁合同自然消灭,但作为共同居住的人有优先承租权。因此,死者的亲属如果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则需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承租人,才能继续居住使用。所谓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继承人依据《继承法》规定,对死者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其中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但这里的房屋,是指所有权归死者所有的私房,包括产权房和以标准价购买并已办理产权证的公房(俗称房改房)。未购买并办理产权证的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是死者的个人遗产,自然不能继承。因此,公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所以在承租人死亡之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灭,承租人的使用权因其死亡而不复存在,但是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这种权利绝不是由于继承而来,而是在原承租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租赁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在死亡之后该租赁合同自然消灭,但作为共同居住的人有优先承租权。因此,死者的亲属如果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则需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承租人,才能继续居住使用。对房管局按成本价出售给承租人的住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来继承该房产。据此,公房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某地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多少平方米。具置是如何?。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全额进行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多少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修建手续费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根据《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被赋予了福利和保障的功能,其流转是被严格禁止的。然而,根据《继承法》,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农村房屋是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的。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学术界也缺乏统一定论。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分为四种情形:
(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2)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3)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4)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第一种情形的观点较为一致,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成员所共同共有的一项权利,继承人的共有权不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
第二种情形,学者之间的争议也不大,一般都认可继承人的继承权,但根据法律规定的“ 一户一宅 ”原则,不得再另行申请宅基地。
第三种情形,即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的继承问题,这种情况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得超量多占。同时,有学者认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取得上的无偿性,若允许本集体内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继承,其所占有宅基地将会无端扩大,损害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有违公平原则,取得是无偿,但土地是有限资源,正是基于这种对抗性应该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所限制。但是也有支持者认为,房屋依附于宅基地之上,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如果否认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势必分离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导致房屋所有权全部权能的行使便无法实现,从而也就损害了房屋继承人的权益,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种情形,即非本集体组织成员的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面临的阻碍和争议最大,国内学者大致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为“否认继承说”,与上述案例的判决意见持相同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第二种观点被称为“可以继承说”,理由同上述
第三种情形中的支持者观点;
第三种观点为“有限继承说”,此种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不过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无法继承的原因,被继承之房屋所有权有存在期限,即在不能对房屋作任何修葺的前提下,房屋之自然存续时间。
案情简介:
王某父亲曾向当地村委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并建房。之后王某考上另外一座城市的大学,毕业之后落户到该城市工作。王某的父母去世后,老宅因此闲置。后村委会通知王某,因其父母均已去世,王某本人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规定村委会需将其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要求王某在规定时间里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并清理。王某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住宅及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村委会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决王某返还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
案件处理结果:
经审理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王某的户口早已经迁出,其不再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资格自然也应该随之消灭,而其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因死亡的事实而消灭,因此王某及其父母都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认为,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此判决王某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返还给村委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