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多久后作出决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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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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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存疑不起诉一般是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侦查,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作出的最终确认不起诉,但是存疑不起诉并不是绝对不起诉,如果在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存疑不起诉多久后作出决定?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时限一般是在一个月左右,但对于案件比较复杂的,可以延长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审查处理,确定适用于存疑不起诉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相关程序的,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三款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

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对于存疑不起诉应当注意的是,只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人民检察院必须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既可以防止放纵犯罪分子,又可以防止久侦不决、久押不放的现象,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存疑不起诉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基于犯罪事实的适用性基础上,如果犯罪在审查后是犯罪事实成立的,那么是需要进行起诉并判决处理的,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司法审理的程序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程序错误而导致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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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的案件,自检察院诉到起三个月内宣判。如果如你所说,嫌疑人都认罪了,应该是比较简单的案子,正常情况下开庭后不久就能宣判(多数案子几天内就会出判决),请结合案子具体情况参考以下刑事诉讼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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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期限是多久?
存疑不起诉的期限是在一个月,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于案件调查证据不足,不符合对犯罪嫌疑人起诉的条件,公安机关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一般来说充调查有两次,两次还没有对案件进行查清楚,则不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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