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判定原则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过错原则,损害原则,公平原则共同组成了著作权侵权的判定原则,侵权行为需要具有违法性的特点,要有损害的事实存在,需要是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行为,侵犯著作权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著作权侵权判定原则有什么?

一、著作权侵权判定原则有什么?

1、过错原则:根据《著作权法》中的具体规定,过错是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一项原则。

2、损害原则: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无损害后果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总是与损害后果相联系,因此将侵权行为称为侵权损害。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在民事权利保护领域已得到比较广泛的运用。它可以补救具体法规的不敷使用,在法律缺乏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直接根据公平观念作出裁断,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民事责任的分派。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如何仲裁?

(1)著作权侵权纠纷仲裁主要用于处理著作权合同纠纷。在履行著作权合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仲裁必须自愿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仲裁。

(3)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时,有权不予执行。

三、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著作权并致损害的违法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亦即在著作权侵权领域,作为与不作为都能构成违法行为,如未经许可而演绎他人作品,抄袭、飘窃他人作品等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主体应当为一定的行为,而该主体不履行其义务,即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侵权行为的成立必须以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为必要。著作权为典型的一体两权,著作权受侵害时著作权人的财产或人身均有可能蒙受不利益。

著作人身权的损害,是指侵权人的不法行为侵害著作权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从而造成著作权人财产和精神利益的损害。

著作权侵权的判定原则一共有三个,著作权侵权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此时主要处理的是著作权合同纠纷,仲裁机构会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下达书面的仲裁决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著作权侵权判定原则有什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4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著作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8****48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388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733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著作权侵权是过错原则吗?
著作权侵权是适用于过错原则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规定,我国公民的著作权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如果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著作权的归属原则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外(如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特定种类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单位享有),著作权属于作者。由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法人作品的作者,因此,法人作品著作权属于创作该作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20浏览 2024-10-20
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
10w+浏览2024-10-29
著作权侵权使用过错规则原则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著作权侵权使用过错规则原则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1.2k浏览 2025-01-16
我和朋友都爱好写作,两个人合写了一本书,自费出版,但是他想把著作权独揽,请问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原则,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br/>一、赔偿计算方法的选取<br/>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5年11月6日关于商标侵权赔偿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被侵权人对按其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计算赔偿有选择权。因此,我国学术界和审判人员一般认为,在著作权诉讼中,适用顺序上应当优先考虑权利人受损和侵权人获利这两种计算方法,并应当赋予权利人以选择权;只有在损失和获利都不能查明,也无正常使用费可作为参照时,法院才可以基于当事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选择适用定额赔偿方法。还有学者认为,在权利人受损和侵权人获利均可查明的情况下,如果获利部分大于受损部分,该大于部分也可以考虑作为案件的赔偿。但应注意,在获利与损失不一致时,权利人只能进行选择,而不能同时提出要求。这样,才能在程序上保证当事人有针对性地行使答辩权,在实体上体现全部赔偿原则,而不会不合理地增加侵权人的责任。<br/>  <br/>二、权利人实际损失怎么算<br/>  <br/>1、财产损失。权利人实际损失的分类和范围,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部分。一般而言,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可得利益的丧失。至于间接损失应否赔偿以及哪些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尚存在不同意见,且争议较大,各地法院在实际案件的处理中做法也不尽相同。权利人为调查和制止侵权以及进行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材料印制费、交通住宿费、审计费等均属于间接损失,应予赔偿。对于律师费问题,多数法官则认为是否判决侵权人承担权利人的律师费应当视具体案情确定,但是无论按照何种赔偿方法进行计算,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等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接合理的律师费均应当单独计算赔偿。<br/>  <br/>2、精神损失。财产损失应予赔偿,代表们对此没有异议,争议较多的是精神损失应否赔偿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虽然著作权法没有明文规定赔偿精神损失,因侵权行为客观上会损害着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从民法通则第120条的立法精神出发,应当考虑给予精神负失赔偿。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适用精神损失赔偿时。应当严格限于著作人身权特别是歪曲篡改作品和侵犯作者署名权等行为。对于精神损失的计算,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确定赔偿数额。<br/>  <br/>3、可得利益的减少或者丧失的计算。这一部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br/>①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支付的合理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br/>②权利人因合同变更、终止所遭受的可得利润、许可费、稿酬等的减少或者丧失;<br/>③因侵权产品挤占市场而减少合法商品销售数量的营业利润。该损失可以按照合法商品的利润率乘以其减少销售的商品数量或者乘以侵权人销售侵权商品的数量来计算;<br/>④因侵权行为及侵权商品败坏权利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而减少的合法商品销售数量的利润,该损失可以按合法产品的利润率乘以其减少销售的商品数量计利润率计算。<br/>  <br/>三、侵权获利的计算方法<br/>  在以侵权人获利计算赔偿时,一定要注意把握“侵权行为”与“获利”之间的因果关系问题,判决赔偿的应当是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对因其他因素形成的利润应当从侵权人整体获利中予以剔除。在现行会计制度规则下,利润的概念涉及营业利润、产品的销售利润和净利润。营业利润为产品销售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利润。销售利润为产品销售收入减去相应的销售成本(包括制作成本和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减去所得税后的利润。<br/>  由于一般情况下销售利润远远大于营业利润,因此在侵权案件中,以哪一种利润来计算赔偿,涉及当事人利益重大,需要对此进行明确。一般主张以产品销售利润为依据的计算赔偿,认为这样有利于保护权利人,制止侵权;如果产品销售利润过高,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减少,但以不低于营业利润为限。对于一般性的侵权行为以营业利润计算较为妥当合理,对当事人比较公平,也符合侵权人获利的实际。但是,对于以假冒为业的假造、贩假行为,可以按侵权商品的产品销售利润计算。在按照侵权获利计算赔偿时,赔偿总额为利润加合理的侵权调查、处理费。<br/>  关于利润率的计算。在侵权产品数量可以查清但其利润率难以确定或者侵权人所提供的侵权产品利润率明显低于合法商品的利润率时,可以参照合法商品的利润率计算。但也有人对此表示不同意见,认为只有在侵权商品利润率无法查清时才能参照合法商品利润率,在侵权产品利润率可以查清只是过低时,如果也参照合法商品利润率计算赔偿,就变成了惩罚性赔偿,并不公平。
703浏览
著作权侵权判定原则
10w+浏览2024-10-22
著作权侵权使用过错规则原则吗
著作权侵权行为使用过错规则原则,即有证据证明侵权方存在相关过错的才能追究侵权责任,在我国,大多数侵权纠纷都适用过错规则原则,适用无过错规则的情形只有8种,比如医疗事故侵权纠纷,动物咬人侵权纠纷,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等民事纠纷。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原则有:1.合法原则(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保护方式多样化的原则;3.公平的原则;4.公众的原则;5.公开的原则;6.权责一致的原则;7.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等。
41浏览 2024-10-08
我在网络上有一篇小说,现在著作权被侵犯可,想要了解一下关于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过错责任原则。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第<br/>一,依据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对于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采用以过错原则为主,以无过错原则为辅的二元归责体系,并且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必须符合 法律 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它们一般都是高度危险作业或环境污染等情形。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并非高度危险行为,没有将其特殊化的必要。有学者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发生在互联网上的任何一次侵权行为,都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从理论来说,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每一次侵权行为都有客观上的参与,具备了追究其责任的客观要件,所缺的只是主观要件,即适用过错原则来追究其侵权责任。同时,网络服务商也正是通过搜集大量的信息来丰富自己的网站,吸引更多的访问量,以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要求其对所使用的每一项信息都进行权利审核,对每个使用者的行为都进行监督,在实践中是根本行不通的。此外,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所以仍应考察其主观意识状态,适用过错原则。第<br/>二,因特网在我国仍处于发展时期,尚未普及,是构建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基石。交互、公开、高速恰恰是网络灵魂之所在,若对网络信息的使用采取严格限制,仅以造成损害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而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否应受到非难完全不予考虑,势必会“束缚”行为人的手脚,造成阻碍网络发展的严重后果;第<br/>三,适用过错原则符合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归责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更重要的是惩罚 教育 侵权人,向 社会 表明立法对著作权保护的立场。
266浏览
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10w+浏览2024-11-06
侵犯著作权的规则原则有什么?
确认侵犯著作权行为,要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需要有侵权的行为存在,要有损害的结果产生,必须是行为人主观方面存在过错,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必然联系的,构成著作权侵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原则有什么
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原则有:1.合法原则(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保护方式多样化的原则;3.公平的原则;4.公众的原则;5.公开的原则;6.权责一致的原则;7.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等。
9浏览 2024-09-16
我在网络上发布过一篇小说,现在我的著作权被侵犯了,想问一下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br/>(一) 过错责任原则。<br/>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第<br/>一,依据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对于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采用以过错原则为主,以无过错原则为辅的二元归责体系,并且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必须符合 法律 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它们一般都是高度危险作业或环境污染等情形。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并非高度危险行为,没有将其特殊化的必要。有学者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发生在互联网上的任何一次侵权行为,都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从理论来说,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每一次侵权行为都有客观上的参与,具备了追究其责任的客观要件,所缺的只是主观要件,即适用过错原则来追究其侵权责任。同时,网络服务商也正是通过搜集大量的信息来丰富自己的网站,吸引更多的访问量,以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要求其对所使用的每一项信息都进行权利审核,对每个使用者的行为都进行监督,在实践中是根本行不通的。此外,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所以仍应考察其主观意识状态,适用过错原则。第<br/>二,因特网在我国仍处于发展时期,尚未普及,是构建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基石。交互、公开、高速恰恰是网络灵魂之所在,若对网络信息的使用采取严格限制,仅以造成损害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而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否应受到非难完全不予考虑,势必会“束缚”行为人的手脚,造成阻碍网络发展的严重后果;第<br/>三,适用过错原则符合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归责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更重要的是惩罚 教育 侵权人,向社会 表明立法对著作权保护的立场。<br/>(二) 无过错责任原则。<br/>其理由如下:第<br/>一,网络著作权是一种无体财产,它不能象有体财产那样可以以占有或向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向他人宣示自己的权利,从而达到公示的效果,能积极的排除第三人的侵扰,而只能等到侵权行为发生后,以被动的方式加以保护。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学界有人把知识产权称为“诉讼中的物权”。由于有体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实施积极的保护,一般情况下,侵权人多以强行侵夺或毁损等较为明显、直观的方式来实施,而基于著作权保护的被动性及其地域性、时间性的限制,使著作权很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并且手段也较为隐蔽。在这种情况下,连确定侵权行为人的身份都实属不易,要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就更加困难了;第<br/>二,不可因为网络是新生事物,对其采取保护的态度,就对网络侵权也采取“宽容”的态度,这样不但不会遏止网络侵权的强劲势头,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放纵和鼓励侵权行为的发生。即“是对为未经许可人着想太多,而为权利人着想太少”。有的学者认为著作权人利益的切实保护且由于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社会力量悬殊,信息不对称,法律应向弱者倾斜,使二者力量得到平衡,则应采取无过错归责原则。<br/>(三) 过错推定原则。<br/>理由有二:<br/>首先既保证被告有充分的辩解机会,又适当减轻了著作权人的举证责任。<br/>其次,行为人在使用他人作品之前已尽到正常注意之义务的前提下,可以不追究其责任,甚合民法的精神。以上则是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17浏览
我国著作权法侵权规则原则
10w+浏览2024-11-03
侵犯著作权的规则原则有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侵犯著作权的规则原则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原则有哪些
处理原则有:一、一般过程原则:即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二、过错推定原则:即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6浏览 2025-02-12
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原则
10w+浏览2023-09-05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著作权侵权判定原则有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56****873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5****451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62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