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注意事项都有哪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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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等等。
贷款申请注意事项都有哪几种

一、贷款申请注意事项都有哪几种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二、申请个人贷款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个人资质要达标:贷款机构受理贷款申请后,会从借款人的房产、收入、职业、信用、学历等方面综合评定贷款资质。其中,财力、职业、收入都是重要的评判标准,一般来说国企单位员工、公务员等较易获批,这类人群也常被贷款机构视为“优质客户”。

2、贷款资料要完整、真实: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有效财力证明等,这些资料最好在贷前准备好,并且要真实可靠,切忌弄虚作假。

3、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如果借款人以个人信用作保证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五十万;若以房屋作抵押,最高额度可达房屋评估值的七成。不过,这些只是贷款机构对最高贷款额度的一个限定,具体能贷多少,还得依据借款人的资质来判定,但是借款人也得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以防因还款压力过大无力还贷

4、选对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还款方式时,应结合自己的还款能力、贷款期限综合确定。如果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可考虑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在一年以上,且自身收入高、还款能力强,可考虑等额本金,若还款能力一般,则可考虑等额本息。

想要获得安全的贷款,一定要选择正规专业的机构。在贷款前,应先对你有意向的贷款机构做足调查工作,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这家机构的信息,从中看出端倪。在贷款时能够从容不迫的直接提出申请,才是最为理想的结局。包括正规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互联网贷款服务平台等,提前了解,将有助于借款人更快作出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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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注意事项都有哪几种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贷款申请注意事项都有哪几种,申请个人贷款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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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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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都有几种
1、在交付定金的时候,一定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协议,而不能只是在口头上承诺。2、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后者并非是法律概念,在适用的时候也存在问题,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3、关于退还定金的相关内容,注意一并写入协议书中。4、交付定金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是否要给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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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跟我老婆在城区上班并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准备装修,请问下二手房装修的几种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一、工具的准备首先,卷尺(买5的,不要3的)、计算器、大板夹(夹单子、收据用)这几件东西要放在你的包包里,二手房装修流程中选择工具必须是排列在位的,同磨刀不误砍柴工一个道理。工地要提前准备好旧毛巾(柔棉的那种,贴完砖擦砖用)、塑料袋,缠在管道接口上,可防脏物堵塞。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二、明确装修过程涉及的面积工人进场前,自己把家里的各个角落测量一遍,记下来,标清楚,千万不要偷懒。测量的内容主要包含了明确装修过程涉及的面积。特别是贴砖面积、墙面漆面积、壁纸面积、地板面积;明确主要墙面尺寸。特别是以后需要设计摆放家具的墙面尺寸。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中尺寸的测量必须要精准。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三、主体拆改主体拆改是先上的一个项目,主要包括拆墙、砌墙、铲墙皮、拆暖气、换塑钢窗等等。拆改完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出去,保证室内的清洁,也是为了方便施工。二手房装修流程中此时应该把成品门定下来了,这时把橱柜、烟机、灶具、热水器逛透,并可以确定下来。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四、要进行水电的改造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中水电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修改,否则有安全隐患。水电改造前,橱柜设计师应上门进行次测量,帮你确定好电源、水路的改造方案。热水器,也派人来根据你所确定的型号,设计好电源、接口的位置。在二手房装修这方面提醒你,水盆下面的墙上,留电源插座,方便装厨宝。空调洞和电源尽量放在床头的这面墙上,避免以后空调直接对着人吹。强电和弱电要保持20公分的间距,例如,插座和网线间要留20公分距离。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五、包立管考虑到厨房卫生间的易潮易湿环境,包立管的材料一定不能用木龙骨!大家千万小心,即使木龙骨上刷防腐涂料也不行。二手房装修流程中要记住,包立管用轻钢龙骨,或者红砖。轻钢龙骨省地方,但牢固好用的是红砖。这时需要购好瓷砖、勾缝剂等,家具要提早定,留好工期,一般至少要15天左右。补充一下,包管道千万不要把有检修口的地方包住,万一渗水都找不出原因。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六、贴砖,件有实体质感的东西按照二手房装修日记,贴砖前,要买好地漏。要买专用的洗衣机或淋浴用地漏,而且要防臭功能。做完防水、拉毛后,就准备贴砖了。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之贴砖,瓷砖泡水、阴干;破残的瓷砖留做切割外,请大家买砖前就打出富裕量。这时应确定水盆、龙头,并约请橱柜设计师第二次上门,同时购买油漆(混或清)、墙漆、硝基漆、稀释水等,如贴壁纸,也要先定好。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七、刷油漆二手房装修流程中刷墙是主要的工序。一般都是经过找平、打磨、滚刷的流程,效果好不好,依靠你家油工的手艺。通过不少的二手房装修日记提醒大家,如果墙壁要刷颜色,调色一定要注意,调出的颜色要比色卡浅,千万不能同于色卡或比它深,否则你会后悔不已。因为刷墙时至少两遍面漆,有些还要三遍,上墙的颜色会一层比一层深的。关于刷漆方法是喷涂还是滚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说喷的效果好些,可一旦有了破坏要补漆,将变得困难万分。
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
八、壁纸工作墙漆刷好后,油工会在需要贴壁纸的地方刷硝基漆,漆隔天就可以干透,然后就可以约师傅贴壁纸了。刚开始还担心贴壁纸会把刷好的白墙搞脏,后来贴时才知晓,贴壁纸真是个特干净的活儿!担心完全多余。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壁纸贴完48小时内不要开窗通风,让它慢慢阴干。跟师傅说好,个别地方起翘的话,要麻烦他帮忙来修补一下。此时,该买面板、插座、灯具啦。
四种情况下,离婚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国内诉讼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涉外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失踪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四种情况下离婚手续的办理。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国内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讼,在本地提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提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讼;对方提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讼。 三、一方“失踪”,怎样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提讼。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四、涉外因素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立案。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 6、国外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来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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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时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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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们公司是做工程建筑的,仙子按要去申请司法鉴定,工程建筑司法鉴定的各种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法院或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是否具备鉴定资质
一般来讲,当法院或仲裁庭决定将案件所涉工程交由专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所选择的鉴定机构都是具备鉴定资质的。但是,作为当事人,应当首先对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进行核查。
委托的鉴定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工程价款鉴定,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能从事送审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价款鉴定。
同时,应注意:
1、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工程造价类咨询机构必须进行登记管理。若该鉴定机构属于人民法院认定并公布的鉴定单位,当事人不得以其未在司法鉴定管理局登记为由否定其鉴定资格。

2、当事人不得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认为鉴定机构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所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从而主张鉴定结论无效,理由是部门规章管理性规范不能作为评判鉴定结论效力的依据。 

3、一审期间未就鉴定机构资质提出异议,二审期间以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为由要求重新鉴定,如果事实上不具备重新鉴定条件的,不予支持。

二、当鉴定材料与现场施工不符时,应如何处理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程鉴定时,所依据的鉴定材料包括,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变更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现场勘查记录等书面文件。但在实际施工中,常常会出现竣工图纸与现场实际施工不符;施工方为赶工期,未经建设方书面签证确认即开始作业;建设与施工双方缺乏法律意识,对现场施工进行口头确认,未留下书面材料;施工方基于弱势地位,为获得工程施工资格,服从于不规范的现场认证等等,出现以上种种情况后,往往导致现场实际施工作业与鉴定材料并不相符。
笔者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均是由原具有建设工程审计资质的专业机构转换而来。造价结算鉴定的依据是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不完整鉴定机构会倾向于不认定。如果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按照书面签证、变更进行结算有明确约定的,鉴定机构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计算,并不按照工程实际做法或工程现场进行鉴定。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主张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的,虽然不能提供书面材料,但要提供其他的相关证据进行佐证。鉴定机构应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建筑工程的特点、现场勘测图及有关的记录综合判定。

三、鉴定意见可否直接作为判决或裁决的结论性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所以,鉴定意见只是证据的一种,需要当事人双方质证,对当事人一方不予认可的证据,必须由法院先行判断应否作为结算的依据。无异议后,可作为判决或裁决依据的结论性意见。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司法鉴定意见提出质证意见和异议:
(1)审价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2)审价鉴定的范围;
(3)审价鉴定的方法、程序及其依据;
(4)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与竣工图工程量的差异及调整依据。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同时,要注意:
1、法院或仲裁庭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仅是诉讼证据之一,不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鉴定意见无效的,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一审法院针对建设方和施工方就已完工程总造价、材料单价、不合格工程返修费用等事项产生的争议,基于当事人申请,分别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一审人民法院组织质证后,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仍有异议提起上诉,经二审庭审补充质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没有提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和反驳理由的,可以认定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四、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费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一般由申请鉴定方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双方均要求鉴定的,双方各预付一半。
谁败诉、谁承担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是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一个方面。因此,在最后的判决或裁决中,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同时,应注意:
1、当事人一方申请鉴定,但未在限定期限内缴纳鉴定费,或接到通知后未参加鉴定程序或未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视为对鉴定请求的放弃,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人民法院有可能以当事人另一方所提供的证据作为确定工程款的依据。在一审中放弃鉴定请求的一方不得在二审中以此为由主张一审程序违法。
2、工程建筑司法鉴定一审期间,当事人双方均申请鉴定,一方因未预交鉴定费,人民法院未支持其鉴定申请,而鉴定结论最终根据另一方的申请作出的。二审期间,一审时未预交鉴定费的一方仍然有权以一审时根据另一方申请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依据明显不足为由申请重新鉴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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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二、保密的对象和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的内容应涉及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定金应该交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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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时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申请贷款时的注意事项有几种,申请个人贷款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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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我们小区里面的房子正在对外出租了,有人来租房子的话,租房收房注意事项是什么事项呢?
[律师回复] 收房的时候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没有出现纠纷,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收房。需要房东先对出租房进行一次完整性的检查,但是如果房东缺乏相关的经验的话,可能就会在对出租房检查的时候就会比较容易漏掉一些重要的检查步骤和地方,房东应该事先去多多了解一下关于出租房收房注意事项。
另一方面出现了一定的纠纷。出现纠纷,应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以诚恳沟通为手段,寻求双方利益的均衡;实在不能自行解决的,可以邀请物业、居委会或邻居等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这些方法都解决不了的话,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出租房收房注意事项:
1、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 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在进行收房的时候应该注意的细节性的问题。
2、是检查房子的完整性,一些大的方面,例如地面、墙面,一些家电家具是不是完好,应该认真的检查一下,另外一些装饰是不是还完好,以及租客是不是对房子进行了一些不好的改变,使得房子出现问题。
3、还需要看你合同怎么签,押金怎么收。如果收了五千押金,基本上东西没坏的话,不需要扣什么钱。比如灯泡少两个这类的我都不扣钱。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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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 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2、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 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不建议买方购买这样的商标,这样的商标不一定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转过去也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例如,在初审公告期间的商标有可能被他人提异议,如果异议成功,商标将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批,事前如果已经签订了商标转让合同并付款,便会给买家造成经济损失。商标的状态可在国家工商局官方网站上查询,买方也可以实时登陆网站咨询赞标商标转让网的工作人员。购买商标最好上专业的商标转让网站。 3、确认信息 需确认商标在转让之前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并且时间尚未到期,或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被质押抵债或已经被转让,这些情况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商标转让过程较长而且需要注意很多细节,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购买商标的企业或个人都是依靠合适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来创牌并获得经济效益,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企业之前所做的准备就会前功尽弃,上专业网站的买家不仅可以选择合适的商标得到专业优质的服务,还能确保商标转让手续顺利完成。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定金应该交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金应该交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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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项有几种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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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弟弟挣了一笔钱想要给爸爸买一套城中村的房子方便回去的时候居住,签订了合同,购房合同发票注意事项是哪些?
[律师回复] 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其次,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
  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施后,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合同上翻花样,损害消费者利益,如在预售合同中,几乎所有的空白处都已被划掉或者已事先填好,只要购房者签名即可;附件中的建筑结构和小区布局只是草图,没有标明距离,没有文字说明;合同中对房地产商不利的条款都被无一幸免地划掉了。因此,千万不要在合同未签、还缺乏深入了解时,贸然交纳定金,甚至连发票和收据都不要。因为一旦发生争议,只要开发商有房子给购房者,就是“履约”了,如果你不要,他就可以不退定金。原则上应该先签约后付定金,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而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者划线。
  最后,消费者发觉自己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也不要自认倒霉,可与经销商或开发商协商,找消费者协会协调,到工商和建设主管部门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购买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格式合同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在行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或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
有一个哥们儿在网上联系了租房子的,对方让他去签订租房合同,定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
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
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以上是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问题,所以为了避免租房带来的其他麻烦,朋友们在租房时一定要签租房合同,并且注意合同相关条款,当出现问题时,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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