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其中明确地规定了,如果有配偶,但是却和他人再次的登记结婚,或者是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之下,将会按照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啊。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重婚罪是一种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败坏社会道德风尚,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国情、道德观念、历史传统、社会信仰决定了,重婚是一种应该受到严厉道德谴责、进而需要刑法管制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不但有权立案管辖,而且应当立案侦查。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实际上是不太符合法律规定的,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重婚罪是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重婚罪,已经严重的损害到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按照公诉案件来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7****7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5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安机关不予受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涉嫌犯罪案件材料后,应在各自权限内及时审查。若发现有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需追究刑责,应立案;若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责,应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控告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安机关不予受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涉嫌犯罪案件材料后,应在各自权限内及时审查。若发现有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需追究刑责,应立案;若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责,应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控告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据此,从重处罚应具有以下四层涵义:  
(一)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  
(二)从重处罚必须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  
(三)从重处罚的参照物是“不从重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  
(四)从重处罚的“从重”,只能是适度从重。这里必须明确两点:一是从重未必就必须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二是对从重处罚情节的社会危害性要作出正确估计,做到“罚当其罪”。  本条款强调“本法规定”,说明只有在满足狭义的《刑法》法典中明文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定罪量刑才可以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现阶段从重处罚情节共36种,除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累犯、毒品再犯等明文规定非犯罪情节外,其他条款均为犯罪情节较重、恶劣或社会危害性大,不包括不自证其罪或拒不认罪。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8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要是觉得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行为的,则首先要根据我国法律中对构成重婚的条件规定来进行认定,只有确认真的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一、构成重婚的条件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一)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同居等于重婚吗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饼居。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役。”在司法实践中,同时还可以处以重婚者向无过错方予以损害赔偿。重婚行为本身属于民事行为,但由于其对家庭的影响较大,同时也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制度,因此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上面。在对重婚犯罪量刑的时候,要先了解清楚构成重婚的条件,作出认定之后,才能根据《刑法》的规定来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当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当中规定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是具有管辖权的。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着重婚的犯罪行为,那么关于重婚罪的定罪证据将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另外重婚罪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安机关对自杀的处理流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处理过程:公安机关在接报到有人死亡情况的报警后,会安排刑侦部门、治安部门共同到现场开展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和工作,公安机关会先排除他杀的可能,然后确定为自然死亡或者非正常死亡(自杀属于非正常死亡)。
一、如果已经确认为自杀,肯定是已经经过尸体检验,否则不能认定为自杀。尸体的检验结果,受理案件的治安部门(治安支队或治安科)会明确告知其直系亲属(做告知笔录,家属签字),然后出具死亡证明,正常办理火化手续,验尸报告是要入案件卷宗保存的,不会给家属的。
二、现场勘查笔录及笔录不会提供给家属。现场的勘查及笔录是为了结合尸体检验情况确定案件性质的(非正常死亡,正常死亡或者是他杀),案件性质是会告知家属的。如果现场对死者家属制作了询问笔录,需要当时人签字认可的。
三、自杀的原因公安机关无法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因为自杀的原因,民警只能通过家属的反映、死者遗书的反映及情况而进行推测,(比如因为感情问题、经济问题或是其他)。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只能说明该人的死因。(例如:高坠、割腕导致失血死亡等等)。
四、尸体检验是需要一定期限(北京一般为7个工作日),你所说有些材料公安机关根本无法提供。如果确认为自杀,公安机关在认定案件性质后,出具死亡证明,随后办理正常的火化手续。
五、如果认为办案机关办理案件存在拖拉问题,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可拨打110向警务督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所在分局部门进行反映。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8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关于重婚类型案件的管辖通知当中,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提出控告的重婚类型案件,公安机关是有权利来进行管辖的,这是公诉类型案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机关训诫法律依据有哪些?
训诫并不属于处罚,而是一种批评教育手段。《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均未规定训诫为一种处罚类型,同时《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不遵守庭审规定的人,可以予以训诫。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受过工伤,领导安排不适应自己的工作,有法律依据拒绝吗?
[律师回复] 职工受到工伤后,只有经过工伤鉴定致残达到五级和六级的工伤职工,才有“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的强制性规定,其它级别的工伤职工没有此规定。如果安排了不适应或不适当工作的,工伤职工可以拒绝,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8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