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案件中涉案手机能拿回来吗?
如果手机是盗窃所得,拿不回来,需要退还给受害人。
《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1、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2、无关的财物要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予以返还。但被告人被判处财产刑的,要将被害人损失和判刑财产性的部分移交人民法院执行。
可以,盗窃案件中从重处罚的情节包括: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无论是盗窃案件还是其他的刑事犯罪,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有权利扣押涉案财物,具体到盗窃案件中,如果手机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等结案之后当然会返还给犯罪分子。办案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不会无故扣押当事人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