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多次变造批准文件的;
(2)变造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
(3)变造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变造的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单位构成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5)利用变造的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
(6)利用变造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判刑标准不是固定的,变造的金融机构批准文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关的批准文件都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位构成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单位及相关的责任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