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由借款人还钱,借款人所欠下的款项由借款人以其个人财产来予以清偿。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要还款。
实际借款人以借款人签字为准。谁在借款人一栏签字谁就是借款人。也是还款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才会按规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这种情况只能由签字的借款人先行还款,借款人再向担保人追偿,债权人利益不会受到损失。借款人复杂的借款纠纷建议还是协商处理为好。
借款人和担保人中,借款人的责任是比担保人大的。具体而言,贷款后贷款人的责任要比担保人的责任大,发生贷款人拒绝偿还贷款后,其债务虽然会由担保人承担,但担保人在承担债务后有向贷款人追偿的权利,因此借款人责任更大。担保人的责任是从属于借款人,借款人才是主要的债务承担人。
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担保人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如果借款人不还钱的,那么贷款人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必须为自己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被起诉的,要由借款人偿还欠款。担保人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履行了保证义务,偿还了债务人所欠的欠款,导致债务债权关系消失的,可以行使追偿权,有两年的时间限制,可以向债务人追讨欠款,若债务人拒不支付欠款,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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