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怎么办?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期羁押。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刑事拘留一般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2、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先行拘留,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并且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3、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进行变更;
4、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三、刑事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四、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二者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二者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事实上,在刑事案件中,不管犯罪嫌疑人最后有没有被判刑,如果刑事拘留的时间就长达一年,不仅要对受害人支付赔偿金,有关部门对相关的责任人也会进行行政处分,如果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嫌疑人后,最长要在30天内要提请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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