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奖金算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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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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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奖金算工资,工资一共有六部分组成,分别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若发现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者的奖金算工资吗?

一、劳动者的奖金算工资吗?

算工资,奖金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劳动者获得工资的形式有哪些?

1、通过银行间接把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

2、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员工手中。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三、公司不给劳动者工资怎么办?

(一)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

向法院提起起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除此以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二)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执法部门解决

1、收集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以证据为基础,投诉其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仲裁的结果,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的奖金算工资,公司发放工资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银行卡间接的把工资发到员工的手中,另一种是以现金的方式直接的把工资发到员工手中。支付工资的标准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有所约定,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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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致二人以上(含二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每起奖励2000元;
2、举报致一人死亡或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每起奖励1000元;
3、举报致人轻伤或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每起奖励500元;
4、举报致车辆损坏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每起奖励200元;
奖励范围:直接向支队举报的知情人员。
支队举报电话:0775-2385311。
此暂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在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2年2月1日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普洱市公安局出台的规定)
第六条 举报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在抓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后,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对一般财产损失事故案件,提供逃逸车辆的完整车号、车型或其他信息,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500元。
(二)对重大财产损失、当事人轻微伤事故案件,提供准确完整的车号、车辆信息、车主信息、或其他有利于逃逸案件侦破的信息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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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金算不算工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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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搞有奖销售,奖金额超过5000元,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消费者仍可依据承诺兑现奖金
[律师回复] 本问题涉及法理问题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因为商家有奖销售行为违反性质导致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无效。
首先商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的有奖销售,实质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本身没有对本案消费者构成权利侵害,反而是增加本案消费者利益,但是对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也是对整个消费者群体合法权益的侵害。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总则)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次,本案消费者领取奖金,实际为本案商家的有奖销售的必然行为,也就是如果消费者不能领取奖金,本案商家不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还涉嫌对消费者欺诈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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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得从事哪种有奖销售行为?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行为: (1).经营者从事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以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一市场同期同类物品的价格折算,其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 (2).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 (一)谎称有奖; (二)以所设奖项的种类、中奖概率、获奖方法、兑奖时间、奖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或不予公示; (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四)将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与没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同时投放市场; (五)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 (六)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质次价高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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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算不算工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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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犹得铁部劳动奖章犹得者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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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为噪音扰民: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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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例》中还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
3、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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