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分为哪三分类?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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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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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设计变更的三类一般分为小型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以及重大设计变更,但无论是哪种变更情况都应该遵循相应的制度,若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处理。
设计变更分为哪三分类?

一、设计变更分为哪三分类?

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1)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

(2)—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3)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二、设计变更的原则是什么?

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

2、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3、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更要慎重。

4、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5、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6、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

7、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办理材料代用单。

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设计的类型变更情况有很多,但具体的情况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进行变更的时候要遵循相应的规定要求,且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经业主和监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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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变更
适用对象: 法人 (法人单位) 法人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受理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决定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机关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处(科)室 厅政务办理中心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 0571-85216767
办公地址、时间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请到该地址的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 上午
8:30-1
1:30,下午1
2:30-1
6:00

邮箱 传真
咨询电话 0571-85216767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52803
审批结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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