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保证人的责任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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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监视居住保证人的责任有什么,监视居住需要出具法律文书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监视居住保证人的责任有什么?

一、监视居住证人的责任有什么

监视居住不用保证人,也就没有责任的说法了,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被发现的,一般要被逮捕,监视居住的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的。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需要出具法律文书吗

需要,公安机构出具的文书需要盖公章。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部门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部门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部门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不需要提供保证人,在监视居住的文件中需要公安机构盖章,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监视居住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不能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者应当遵循相关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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