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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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

1、借条几月被改了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借条日期涂改,涂改部分无效。

如果在双方协商之后改动的就是有效的。

2、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对方找人模仿借款人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

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

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3、借条有涂改的,能够确定原借条内容的,按原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不能确定借条内容的或者借条无法识别的,由借条的持有人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

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

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借款用途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

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

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

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

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

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

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

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

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

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

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

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

归还的方式不相同。

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

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

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责任出借方的责任是:

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

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

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书写借条后,可能会再对借条的内容进行修改。

也有可能会出现出借人在保管借条期间修改借条内容的情形。

不管是哪种情形,若是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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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
借条几月被改了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这里的“几月”可以被理解为借条上的相关日期被修改了,若此内容是双方协商后修改的,那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而对于一方擅自修改的情形,修改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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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约定利率利息
二:约定还款日期
三:约定明确具体地借款用途
四:

二、第三还款来源——共同借款人、担保人
五: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果不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将不能对抗第三人,没有优先受偿权,换句话说抵押不是现实的。
六:约定有利己方的争议管辖或仲裁委
七:约定实现债权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八: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个人之间的借据需要公证吗
欠条就是最好的合同,因为在欠条中是有对方的签名的。这个事实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所以你不用担心欠条不管用的问题。在欠条规定的有效还钱日期内,假如没有还钱的情况下,你需要注意的是两年诉讼时效的问题。
欠条需要一式两份吗
欠条只要出于双方真实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只有一份保存在债权人处就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欠条
兹欠长虹百货皮具批发部胡光龙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角整小写(_______元),此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于购货地点以人民币现金还清货款。
欠款人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签名:
批发部经手人:___年___月___日
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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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营改增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电信营改增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电信业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基础电信服务:包括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
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二、电信业服务的适用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三、电信业企业提供套餐服务、融合服务时,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票据?
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公允价分别开票,否则:赠送部分视同销售,折价部分核定调高
存量套餐业务
终端设备试点前已交付用户并结转成本,电信服务在试点后提供。
例:电信费含税收入5000元 ——基础电信1000: 1000/
1.11×11%=9
9.10 ——增值电信4000: 4000/
1.06×6%=22
6.42
四、提供电信业服务有哪些项目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
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 公益性机构(名单制) 按106号文第三十三条规定操作
五、电信服务出口的政策规定?
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税。提交备案材料:
1、境外单位证明
2、向境外单位收款证明 备案流程
六、电信服务积分兑换商品如何处理?
(一)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货物,暂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
(三)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其他应税服务,暂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
(四)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营业税劳务,暂不缴纳营业税。
电信营改增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电信业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基础电信服务:包括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
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二、电信业服务的适用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三、电信业企业提供套餐服务、融合服务时,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票据?
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公允价分别开票,否则:赠送部分视同销售,折价部分核定调高
存量套餐业务
终端设备试点前已交付用户并结转成本,电信服务在试点后提供。
例:电信费含税收入5000元 ——基础电信1000: 1000/
1.11×11%=9
9.10 ——增值电信4000: 4000/
1.06×6%=22
6.42
四、提供电信业服务有哪些项目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
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 公益性机构(名单制) 按106号文第三十三条规定操作
五、电信服务出口的政策规定?
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税。提交备案材料:
1、境外单位证明
2、向境外单位收款证明 备案流程
六、电信服务积分兑换商品如何处理?
(一)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货物,暂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
(三)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其他应税服务,暂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
(四)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营业税劳务,暂不缴纳营业税。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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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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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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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借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
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4、数额。
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过,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6、期限和还款方式。
除上述内容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内容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属于提示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因借款合同欠缺法律法规规定的某些条款而直接确认借款合同无效。
借条主要包含了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 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对欠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规则 1.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凭欠条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需要对欠条形成的事实基础予以审查并作区分处理 欠条与借条不是一回事,关于欠条能否作为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名义上是欠条但是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例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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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条几月被改了有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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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
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对欠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规则
1.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凭欠条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需要对欠条形成的事实基础予以审查并作区分处理
欠条与借条不是一回事,关于欠条能否作为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名义上是欠条但是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例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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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约定利率利息
二:约定还款日期
三:约定明确具体地借款用途
四:

二、第三还款来源——共同借款人、担保人
五: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果不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将不能对抗第三人,没有优先受偿权,换句话说抵押不是现实的。
六:约定有利己方的争议管辖或仲裁委
七:约定实现债权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八: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个人之间的借据需要公证吗
欠条就是最好的合同,因为在欠条中是有对方的签名的。这个事实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所以你不用担心欠条不管用的问题。在欠条规定的有效还钱日期内,假如没有还钱的情况下,你需要注意的是两年诉讼时效的问题。
欠条需要一式两份吗
欠条只要出于双方真实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只有一份保存在债权人处就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欠条
兹欠长虹百货皮具批发部胡光龙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角整小写(_______元),此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于购货地点以人民币现金还清货款。
欠款人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签名:
批发部经手人:___年___月___日
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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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篡改借条借条还有没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主篡改借条借条还有没有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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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篡改借条,借条还有效吗?
债主篡改借条,篡改之后的借条是无效的,但是在篡改之前的借条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债权人没有经过债务人的同意,或者是没有和债务人达成协商一致,即使其私自篡改借条,该借条也是无效的,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未篡改前的借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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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 1、全部纳入了营改增范围。 2、水路运输中的打捞,航空运输中的通用航空业务和航空地面服务业务,装缷搬运子目,是按物流辅助服务而不是按交通运输服务营改增的。 3、营改增将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纳入了营改增征税范围。现行营业税政策,出租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或承包费,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不认定该部分收入为内部分配行为了 4、程租期租的前面都有个远洋运输的定语,湿租仅限于航空运输,非远洋运输、非航空运输的程租期租湿租不营改增 二、建筑业本税目没有营改增业务。不过,目前有些业务,比如装饰性广告、网络布线、监控系统安装等,应该按服务业、广告业还是按建筑业征税政策界定不是很清晰,界定不清的业务是否营改增也不是太清楚。 三、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中的融资租赁按有形动产租赁纳入营改增。 四、邮电通信业没有营改增。 五、娱乐业没有营改增。 六、服务业 1、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纳入了营改增,其他代理业务,如代购代销、介绍服务、其他代理业务一概没有营改增。 2、旅店业、餐饮业。虽然没有营改增,但总局62号公告,17号公告,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等于将营业税挖走了一大块。 3、仓储业。全部营改增。 4、租赁业。有形动产租赁营改增。 5、广告业。全部营改增。 6、其他服务业。设计、制图、测绘、勘探、审计会计鉴证、咨询服务等全部营改增。技术培训应属于文化体育业,没有营改增。 7、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中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确实是传统服务业中原本少有的。 七、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中的转让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全部营改增。转让土地使用权虽然没有营改增,但总局47号公告明确: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以前是全部征收营业税。 八、销售不动产没有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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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1、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哪些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1)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2)人身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仍属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
病历中的病历内容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 1、客观性病历资料: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④会诊意见; ⑤病程记录。 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复印、复制病历时缴纳工本费的义务。 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建有的门(急)诊档案的)和住院病历的义务。 医生有自主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病历的义务,不得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的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 吊销其执业证书);以正确的方式修改病历中的错字的义务(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因抢救急危患者未 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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