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收条和领条的格式有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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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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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条收条和领条的格式有限制吗,借条的有效期有多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借条收条和领条的格式有限制吗?

一、借条收条和领条的格式有限制吗

这个没有固定格式的,关键把自己的想要表达的内容表达清楚就可以了,尽可能避免出现理解上的分歧就可以了。

收条就是自己收了别人的东西或者金钱的,领条就是领取了东西签的,领条是一种领取凭证,没什么意义。

欠条、借条都属于借据,都具有法律意义。

收条属于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收条领条借条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收条领条借条证明的法律事实是不同的。

1、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

收条也称作收据。

2、领条是单位或个人所写的一种凭据。

是单位或个人领到钱财、物品时写给对方的凭证。

3、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借条的有效期有多久

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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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收条和领条的格式有限制吗?
书写借条、欠条和领条时没有明确的格式限制,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内容不存在歧义,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欠条和借条是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凭证,领条也叫做收条,属于收款证明,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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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的朋友毕业后开了一家咖啡店,我想知道什么是格式条款?关于格式条款法律上面又有哪些限制呢?
[律师回复]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具有以下特征:
  
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2、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
  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
  
3、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
  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例如,利用示范合同订立合同就比较常见。
  二、法律对格式条款有哪些限制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2、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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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是一样的吗?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是不一样的,对于格式条款就是属于为了重复的使用此格式而先进行拟定好的条款;而非格式条款就是属于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再来进行拟定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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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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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区别是什么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区别是拟定的时间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格式条款是在未与对方商议的情况下拟定的条款,而非格式条款是先与对方商议,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的拟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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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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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格式合同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格式合同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回答如下
限制条件从合同建立目的,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标,为格式合同,也就是所谓的格式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限制:

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合同法》第39条规定)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

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1条规定)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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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的孩子结婚的时候没有按照八项规定,摆了很多,那么发出限制消费令裁定书的格式都有什么的
[律师回复]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
相同。)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
终结。
  ……(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
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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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怎么处理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话,那么需要使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一般指的是合同签订的标准格式,比如保险合同等。格式条款也有诸多的限制,比如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提示,并且对有关内容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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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民间借条的规格格式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最标准的格式是借条格式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个人的一些法律意见: 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以上是对民间借款借条格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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