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一、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为善意受让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受让人受让时的主观状态是善意,即对无权处分不知情且无过失。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即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实际占有已取得的财产,为有偿转让且价格合理。

(三)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符合物权变动公示方法要求的,不发生善意取得效力。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4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一键咨询
  • 175****5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抵押担保·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88****58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475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712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抵押权适不适用善意取得
抵押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也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规定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不动产抵押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不动产抵押物通常不适用善意取得原则。 因为善意取得主要针对动产,要求受让人在受让时主观上为善意并支付合理价金。 不动产抵押需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不动产抵押物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21浏览 2024-04-18
抵押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10w+浏览2024-10-29
抵押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在认定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时,应严格把握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一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或抵押人虽对抵押动产无处分权但占有该动产;(二)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权能善意取得吗
抵押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2浏览 2024-10-19
抵押权能不能善意取得
[律师回复] 对于抵押权能不能善意取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权能否善意取得<br/>案情简介<br/>2007年11月,张某向银行借款30万元,李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为该债权提供了担保,在该房屋上设立了抵押权并已办理了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2008年8月,胡某李某,请求确认李某名下的房屋为其所有,经审理查明该房屋确实属于胡某,故以判决的形式确认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胡某。2009年9月,胡某将李某和银行吿上法庭,请求确认该房屋上的抵押权无效。<br/>分歧<br/>本案在审理中,有以下两种意见:<br/>观点<br/>一:李某虽然是登记名义人,但其并非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该房屋作出处分,其设立抵押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应属无效。<br/>观点<br/>二:虽然李某并非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但银行是善意<br/>第三人,为保障交易安全,应确认银行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该抵押权。<br/>法律解读<br/>笔者倾向于<br/>第二种观点,该案涉及到不动产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笔者试分析如下:<br/>一、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br/>在传统民法上,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始含义只适用于动产,取得之权利类型也仅限于所有权。然而,我国物权法通过后,对于传统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做了一定的扩张。根据物权法<br/>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我国物权法上善意占有人取得之权利类型不仅仅限于动产所有权,还包括了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动产或不动产的其他物权,不动产抵押权也应包括在内。<br/>二、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br/>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可供抵押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乃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公示的公信力是指,依法定方式进行公示的物权,具有使社会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符,法律对信赖公示的善意第三人从公示的物权人处所取得的权利仍予以保护。就不动产抵押权设立而言,如果发生不动产所有权权属登记错误,社会公众便会产生错误认识,以为在登记簿上登记的人(登记名义人)是真正权利人,这样一来,可能的交易相对方(比如银行)便会产生错误信赖,非常愿意为该登记名义人或其愿意为之提供抵押的人提供借(贷)款而成为债权人。但是,如果借贷关系成立之后,又因为登记名义人并非真正权利人而否定抵押权的效力,则债权人将立即从有担保的债权人变为无担保的债权人,其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害,而通过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则可以保护善意的债权人,进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交易安全。<br/>三、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br/>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仅对动产及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规定了构成要件,并未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做出具体规定,只是言及“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笔者认为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要件:<br/>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br/>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br/>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br/>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br/>在本案中,李某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一点已由2008年的判决所确认。但在抵押权设立之时,不动产登记簿权属登记错误,在其记载事项中,登记的所有权人正是李某,李某进行了无权处分行为,将其名下的房屋为担保张某的债权而设立了抵押,而银行系善意第三人,其信赖登记簿上的错误登记,并且设立的抵押权已进行了登记。故,笔者认为本案符合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银行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抵押权。至于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胡某由此而遭受的损失应向李某主张赔偿。
475浏览
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10w+浏览2024-02-28
抵押权适用于善意取得吗
抵押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也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规定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抵押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浏览 2025-02-24
抵押权适不适用善意取得
10w+浏览2024-02-25
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抵押权也适用于善意取得,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的时候,并不知道该财产已经抵押出去,并且当初也是以合理的价格取得该财产的,在不动产已经办理登记,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的情况下,受让方可以依法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权善意取得还会被收走吗
抵押权善意取得后,一般难以追回。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自动失效,且应遵循善意取得规范。不动产抵押权的行使通过法定登记公开宣示,具备物权公示的公信力,这是抵押权善意取得体系稳固发展的支撑。
6浏览 2024-04-07
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权能否善意取得<br/>案情简介<br/>2007年11月,张某向银行借款30万元,李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为该债权提供了担保,在该房屋上设立了抵押权并已办理了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2008年8月,胡某李某,请求确认李某名下的房屋为其所有,经审理查明该房屋确实属于胡某,故以判决的形式确认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胡某。2009年9月,胡某将李某和银行吿上法庭,请求确认该房屋上的抵押权无效。<br/>分歧<br/>本案在审理中,有以下两种意见:<br/>观点<br/>一:李某虽然是登记名义人,但其并非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该房屋作出处分,其设立抵押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应属无效。<br/>观点<br/>二:虽然李某并非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但银行是善意<br/>第三人,为保障交易安全,应确认银行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该抵押权。<br/>法律解读<br/>笔者倾向于<br/>第二种观点,该案涉及到不动产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笔者试分析如下:<br/>一、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br/>在传统民法上,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始含义只适用于动产,取得之权利类型也仅限于所有权。然而,我国物权法通过后,对于传统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做了一定的扩张。根据物权法<br/>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我国物权法上善意占有人取得之权利类型不仅仅限于动产所有权,还包括了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动产或不动产的其他物权,不动产抵押权也应包括在内。<br/>二、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br/>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可供抵押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乃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公示的公信力是指,依法定方式进行公示的物权,具有使社会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符,法律对信赖公示的善意第三人从公示的物权人处所取得的权利仍予以保护。就不动产抵押权设立而言,如果发生不动产所有权权属登记错误,社会公众便会产生错误认识,以为在登记簿上登记的人(登记名义人)是真正权利人,这样一来,可能的交易相对方(比如银行)便会产生错误信赖,非常愿意为该登记名义人或其愿意为之提供抵押的人提供借(贷)款而成为债权人。但是,如果借贷关系成立之后,又因为登记名义人并非真正权利人而否定抵押权的效力,则债权人将立即从有担保的债权人变为无担保的债权人,其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害,而通过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则可以保护善意的债权人,进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交易安全。<br/>三、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br/>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仅对动产及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规定了构成要件,并未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做出具体规定,只是言及“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笔者认为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要件:<br/>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br/>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br/>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br/>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br/>在本案中,李某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一点已由2008年的判决所确认。但在抵押权设立之时,不动产登记簿权属登记错误,在其记载事项中,登记的所有权人正是李某,李某进行了无权处分行为,将其名下的房屋为担保张某的债权而设立了抵押,而银行系善意第三人,其信赖登记簿上的错误登记,并且设立的抵押权已进行了登记。故,笔者认为本案符合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银行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抵押权。至于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胡某由此而遭受的损失应向李某主张赔偿。
359浏览
不动产抵押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10w+浏览2024-07-31
抵押是不是适用善意取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是不是适用善意取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为:(一)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一个关键要件是办理了抵押登记,这也是抵押权人善意的表征之一。
14浏览 2025-01-02
抵押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抵押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权能否善意取得<br/>案情简介<br/>2007年11月,张某向银行借款30万元,李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为该债权提供了担保,在该房屋上设立了抵押权并已办理了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2008年8月,胡某李某,请求确认李某名下的房屋为其所有,经审理查明该房屋确实属于胡某,故以判决的形式确认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胡某。2009年9月,胡某将李某和银行吿上法庭,请求确认该房屋上的抵押权无效。<br/>分歧<br/>本案在审理中,有以下两种意见:<br/>观点<br/>一:李某虽然是登记名义人,但其并非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该房屋作出处分,其设立抵押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应属无效。<br/>观点<br/>二:虽然李某并非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但银行是善意<br/>第三人,为保障交易安全,应确认银行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该抵押权。<br/>法律解读<br/>笔者倾向于<br/>第二种观点,该案涉及到不动产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笔者试分析如下:<br/>一、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br/>在传统民法上,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始含义只适用于动产,取得之权利类型也仅限于所有权。然而,我国物权法通过后,对于传统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做了一定的扩张。根据物权法<br/>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我国物权法上善意占有人取得之权利类型不仅仅限于动产所有权,还包括了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动产或不动产的其他物权,不动产抵押权也应包括在内。<br/>二、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br/>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可供抵押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乃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公示的公信力是指,依法定方式进行公示的物权,具有使社会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符,法律对信赖公示的善意第三人从公示的物权人处所取得的权利仍予以保护。就不动产抵押权设立而言,如果发生不动产所有权权属登记错误,社会公众便会产生错误认识,以为在登记簿上登记的人(登记名义人)是真正权利人,这样一来,可能的交易相对方(比如银行)便会产生错误信赖,非常愿意为该登记名义人或其愿意为之提供抵押的人提供借(贷)款而成为债权人。但是,如果借贷关系成立之后,又因为登记名义人并非真正权利人而否定抵押权的效力,则债权人将立即从有担保的债权人变为无担保的债权人,其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害,而通过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则可以保护善意的债权人,进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交易安全。<br/>三、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br/>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仅对动产及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规定了构成要件,并未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做出具体规定,只是言及“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笔者认为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要件:<br/>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br/>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br/>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br/>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br/>在本案中,李某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一点已由2008年的判决所确认。但在抵押权设立之时,不动产登记簿权属登记错误,在其记载事项中,登记的所有权人正是李某,李某进行了无权处分行为,将其名下的房屋为担保张某的债权而设立了抵押,而银行系善意第三人,其信赖登记簿上的错误登记,并且设立的抵押权已进行了登记。故,笔者认为本案符合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银行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抵押权。至于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胡某由此而遭受的损失应向李某主张赔偿。
489浏览
抵押权适用于善意取得吗
10w+浏览2024-03-0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8****824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56****70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212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