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债务合同是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主合格债务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抵押担保什么时候实现债务权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
抵押权是否有效成立,原则上应以抵押登记的为准。
也就是说,凡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有效成立;
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如果法律规定不以登记为要件的,须抵押合同有效成立,抵押权才能有效。
2、抵押权未受到限制:
有时候抵押权虽然有效存在,但是实现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例如,主债权代位清偿时,清偿人虽然可以代位行使抵押权,但是其行使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若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么抵押权实现时就会受到限制。
3、债务履行期届满:
因为抵押是为了担保主债权,所以主债没有到履行期限的时候,担保的实现当然无从谈起。
4、债务人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而没有履行债务:
如果由于债权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也就没有权利实现抵押权。
例如,债务人提出符合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付时,债权人拒绝接受,这属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