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阻挠探视权可否申请变更抚养权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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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阻挠探视权可否申请变更抚养权,限制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中阻挠探视权可否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民法典中阻挠探视权可否申请变更抚养权

民法典规定,阻挠探望权行使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探望权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限制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给予未抚养一方探望权,主要是为了提供未成年子女一个良好美满的成长环境,如果探望一方对子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探望权的行使就违背了权利行使的初衷。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依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阻挠探望权行使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所以不能申请变更抚养权。

不协助探望权行使时,探望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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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仍然希望实现子女探望权的,该怎么办呢?
1.关于子女探望权的无效约定。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约定关于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属于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是无效约定。夫妻双方应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角度重新协商探望的方式,协商不成,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
2.故意限制和剥夺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子女探望权。
在这种情形下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企图把孩子据为己有,无视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探望权的规定,强行限制和剥夺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子女探望权。这种情形下孩子父母双方需要共同协商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协商不成,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向。
3.依法中止子女探望权的,如何恢复子女探望权?
在依法中止子女探望权之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过努力消除了“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情形后,理应恢复其子女探望权,这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实现,协商不成,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向;如果此种情形未消除,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切勿强行探望子女,否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限制对方的行为,甚至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总之,父母与孩子的感情那是谁都无法分割的,子女探望权是父母显现“父爱”“母爱”的一种体现,任何一方都不能无故“阻扰”对方行使子女探望权。发生子女探望权纠纷时,父母双方一定要沟通协商,当然也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等申请强制执行,或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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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探视权的证据包含哪些
阻止探视权的证据是探望子女的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就是教坏孩子或者是探视的一方有严重的传染病等。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探视一方进行探视孩子对孩子来说是百害无一利,那么就可以阻止对方进行探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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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探视权受阻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起诉探视权受阻需要什么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1、民事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的身份信息。相关知识:提起探望权诉讼步骤步骤
一: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讼,申请执行。步骤
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时准备好状,还有下面这些材料证据: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步骤
三:到立案庭立案后,在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探望权书的内容探望权书与一般的民事书格式差不多,包括原被告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诉讼请求是请求支持探视权,说明主要目的就可以。事实和理由就是写明结婚、离婚的过程,对探望权曾作的约定或的判决,说明对方剥夺了探视孩子权利的现状,希望依法作出支持探视孩子判决的陈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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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探视权的处罚是怎样的
阻碍探视权可以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提出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父母离婚后只是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还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不随孩子生活的一方除了支付抚养费外,还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剥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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