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拘留条件被派出所拘留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拘留满足哪些条件才合法?
1、处罚机关合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只能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作出。
2、被处罚人实施了可以给予拘留惩罚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受处罚人必须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受拘留处罚的人必须在主观上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受处罚人必须确已实施了违法行为。
3、符合法定期限。
行政拘留的期限必须在1日以上,20日以下。
4、符合法定程序。
拘留应当经过调查、决定以及执行三个主要程序。在调查程序中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传唤、询问、检查以及扣押等等手段调查清楚案件的事实。调查程序结束之后进入决定程序,该在拘留的实现过程中最为重要。在决定程序中被处罚人有权陈述与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为该陈述与申辩而加重处罚。决定程序中公安机关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度符合要求的决定书。如果被处罚人要求举行听证则公安机关应当为将要被拘留的人举行听证。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而提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候,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权利随便拘留任何人,在拘留当事人的时候需要出具行政处罚通知书,在行政处罚通知书中要告知违法事实。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随便拘留他人的,像这种情况有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