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需要多久生效,股权转让的要件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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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需要多久生效,股权转让的要件

一、股份转让需要多久生效

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是转让无记名股份的,股份交付时生效。如果记名股份,办理登记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二、股权转让的要件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

(1)工商变更登记说。

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更说。

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

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

3、公司法规定:

“依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该条规定应理解为整个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只有在股权转让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应的股东名册变更记载等义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分为无记名和记名两种,转让无记名股份的,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转让记名股份的,自办理股份变更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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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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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和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该协议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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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有效条件 一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有的民间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入股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个人股权转让基本上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协议或说说,只要资金过户了,转让便实现,确认的办法要么有人证明,要么在企业财务处理上有记录。 二是企业章程改变。按照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当前民间小企业中,个人股权转让存在没有变更登记的现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均是原来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则责任仍属原股东。 三是转让款已经过户。过户的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而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缺陷。通常的理解是,除经营所得(即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外,个人所得税其他应税项目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收入的实现与否,但在具体认定上还比较复杂。股权转让中,有以下情况的均属收入的实现, 第一是现金的实际转移,如通过银行过户(有银行过户凭证),或有人证明的私下现金转移,或支付原股东应当支付的债务,或帮助原股东购买其所需的财产、物资等。 第二是财务账上有明确的会计记录且有签字(分录、凭证)。当然,款项过户的方式方法要与合同载明的办法联系起来考虑。 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应当可以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和转让者收入的实现并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某一条件未履行完毕,又因执行仲裁或其他原因最终没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不能确认转让的完成,也不能确认个人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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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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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2008年5月30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出资方式
   1、甲方:乙方:丙方:
   2、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按纯利润甲方为,乙、丙方为 分配。
   3、股份分配在年底十二月核算分配。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三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2)对于三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3)负责统筹财务审批。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3、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
  (3)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通报三方。
   第五条:三方合作经营本项目,是核算体制,自负盈亏。
   第六条: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的职任原则,如造成重大误失,不管谁方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如造成经济问题一律由个人承担负责,本企业一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全部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帐利润核算股份退股。
   第八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作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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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4)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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