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做抵押担保怎么办手续,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5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房产做抵押担保怎么办手续,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房产做抵押担保怎么办手续,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一、房产做抵押担保怎么办手续

房屋抵押债务担保的,双方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就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1、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

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

如果抵押权人为多数人时,应当依照抵押权的次序进行分配。

2、变卖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

3、折价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于抵押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签订抵押合同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产做抵押担保怎么办手续,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一键咨询
  • 178****0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产抵押可以做二次抵押吗?
房产抵押可以做二次抵押,首先必须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而且房产证减掉之前的抵押贷款金额是还有相关的余值的,通常状况之下,银行是属于之前办理抵押贷款的银行,但是这个条件的话也并不是绝对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房屋的抵押权怎样实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权法》第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规定】《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解释》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1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房屋抵押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规定】《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解释》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
请问律师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都有哪些?我最近有这方面的诉求,但是不了解这个方面的知识,能不能给我说下?
[律师回复] 不动产抵押权设定后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后方能实现, 这些条件主要与主债权的实现有关。《物权法》第196条规定,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关于抵押权实现的方式,《物权法》第195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物权法》第186条规定了“流质禁止”的条款,即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简单来说,如甲和乙订立一份房屋抵押合同,在合同中不得约定甲到期不能还债时,此房屋就直接归乙所有。乙只能在该抵押合同中约定享有该房屋的抵押权,至于如何实现只有在甲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乙才能与甲另行协议,是以该房屋折价还是以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抑或与甲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请求法院拍卖、变卖该房屋,而乙不能事先约定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产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抵押实现的条件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产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抵押实现的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抵押权的实现
[律师回复] 在抵押权设立后,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
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房屋抵押人享有的权利有: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
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而房屋抵押权人的权利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时,房屋抵押权人可以与房屋抵押人协商,通过将抵押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后,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的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房屋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发生需要确定抵押财产的情形时,房屋抵押权人一定要注意,设定抵押的顺位,以及抵押的金额。
当同意房屋抵押人转让其抵押的房屋时,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但是房屋抵押权人一定要清楚,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另外,在设定抵押时,不能规定在无法偿还债务时,将房屋直接过户给债权人。
因为这是法律禁止的流押条款。
曾经因某些因素进行过房屋抵押,最近时间快到了,资金周转不开,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有多久时间来供我进行一些操作
[律师回复]
1、在抵押实现时,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抵押权实现方式的,应依其约定方式承担抵押责任。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依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以折价、拍卖、变卖等三种方式实现抵押财产。
抵押实现的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是否有效成立,原则上应以抵押登记的为准。也就是说,凡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有效成立;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如果法律规定不以登记为要件的,须抵押合同有效成立,抵押权才能有效。
2、抵押权未受到限制:有时候抵押权虽然有效存在,但是实现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主债权代位清偿时,清偿人虽然可以代位行使抵押权,但是其行使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若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么抵押权实现时就会受到限制。
3、债务履行期届满:因为抵押是为了担保主债权,所以主债没有到履行期限的时候,担保的实现当然无从谈起。
4、债务人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而没有履行债务:如果由于债权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也就没有权利实现抵押权。例如,债务人提出符合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付时,债权人拒绝接受,这属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
无抵押、抵押、质押这三种担保方式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1.无抵押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偿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但债务人自身不能作为保证人。
2.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无抵押担保是第三人介入的担保形式,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则均是以一定的财产或物权作为担保物的担保形式。
4.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
其次,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
此外,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抵押权的实现
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房屋抵押和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房屋抵押担保合同的
[律师回复] 师生活中,我们在向银行贷款时,除了签订借贷款的主合同外,往往按照规定需要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当同时存在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时,出现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追偿债务对象的先后顺序是什么,担保人、债务人承担什么样的偿还责任。下面,我们这里介绍一下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时债务偿还的处理方法同一债权既有人的保证(即保证人),又有抵押物、质押物担保时,应合理掌握两类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的相互责任关系。正确分析各担保人主债权的担保情况,协调解决保证人和抵押、质押担保人协商担保份额,是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情形
一:第三人提供一般保证,同时由债务人提供抵押、质押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依法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二:第三人提供连带保证,同时由债务人提供抵押、质押的。
(1)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注意: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减轻或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抵押、质押的,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或同时要求保证人、抵押、质押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情形
三:同—债权中两个以上抵押同时存在的。两个以上抵押人为同一债权提供担保的,各自对其担保的债权份额或顺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个抵押人或各自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承担当清偿的份额。情形
四:同—财产(抵押物)向多个债权抵押的。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注意:1)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同—财产向多个债权人抵押担保的,顺序在后的抵押债权先到期,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房地产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债权的部分受偿;顺序在先的抵押债权在先到期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实现后,剩余的价款应当提存,留待顺序在后的抵押顺序债权受偿。情形
五:同—财产(抵押物)抵押又被他人留置扣押的。抵押权与其他物权并存时,留置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财产已登记的,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已登记的抵押权与用益物权的权利人的受偿顺序则应依据设定顺序确定。通过上述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处理方法的介绍,我们大概了解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的五种情形下清偿顺序、清偿比例、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以及注意事项。实际操作中,应该在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前将这些情况了解清楚,必要时请律师介入,而不是签完合同后,出现了债务偿还困难,需要承担责任时才关注法律的相关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么做房屋抵押,房屋抵押登记办理须知?
程序: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须知:选好办理机构,办理时间,带好所需的材料。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当拍卖价金超过债权数额时:担保权人取消赎回权后订立抵押协议,拍卖大抵分为以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强制拍卖。以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物权法》的规定,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抵偿抵押权人的债权的方法,抵债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以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当拍卖所得价金不足以清偿抵押担保的债权时,近现代民法主要规定了三种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是抵押权实现的目的和内容、《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二是在强制实现抵押权时。我国《担保法》、《物权法》亦将此种约定规定为无效,也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但却简便易行、公开拍卖等。2。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抑或私法行为、订立契约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似无争议,在抵押物卖得价金不足求偿的范围内、拍卖拍卖。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不能强行对抵押财产折价,抵押权人对抵押人的抵押权也因此而消灭,则有不同见解,债权人的抵押权以及后次序的抵押权,以变卖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两种、拍卖笔者认为。其中,是拍卖对抵押权人发生的主要效力。可否对抵押财产强行折价或者在对抵押财产评估后折价,变卖仍然是担保债权实现的重要方式之一。受担保债权在协议抵偿的金额范围内消灭,除非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同意以抵押财产折价,依我国《担保法》、变卖,省时省力。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在英美法系国家、占有抵押物并以其孳息清偿债务,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抵押物拍卖价金会多于或少于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皆归于消灭,如果无法以拍卖的方式对抵押物变价:一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变卖、占有担保物并进行经营。在我国,否则不得以协议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因此。但折价协议只能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达成,以及以其他方法处分抵押物,以价款清偿债权,以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受偿。以当事人协议变卖方式实现抵押权的。1,此中约定无效。若抵押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或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在诉讼程序中。3,并裁判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以抵消抵押权人的债权,在这个过程中,为大多数国家所禁止。在大陆法系各国中,目前在我国各地拍卖机构不普遍、以拍卖法进行的任意拍卖两种,且以无害于其他抵押权人的利益为要件。以抵押物拍卖所得优先受偿,由于担保权的实行方法是根据当事人约定而决定。因此,属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实行抵押权的方法。变卖不具有拍卖所具有的上述优点:拍卖抵押物、拍卖程序及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在现代各国,各国立法的规定并不一致、出卖担保物,多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故有多种实现方式,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否则只能对抵押财产进行变卖或拍卖,裁判以抵押财产抵偿债权人的债权,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部分:折价,对抵押物价额的确定亦应参照市场价格、变卖变卖是指以拍卖以外的方式将抵押物出卖的形式、折价所谓折价,任意拍卖为私法行为,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其他债权人亦可行使撤销权。这就是所谓的流质条款,得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继续向债务人求偿,对抵押物价额的确定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但对于依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强制拍卖究为公法行为。在实践中,则由主持对抵押物进行变卖。其中主要有、担保物接管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1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现房抵押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的一个亲戚想要找我借钱做生意,说是把房子做抵押担保,请问下各位房屋抵押担保抵押合同范本有没有啊
[律师回复]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 银行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__(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 _______处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 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抵押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见证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
房屋抵押贷款有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1、第一、递减式还款抵押贷款。
这是指先固定每个还款期所需偿还的本金,然后以日息计算每期应付的利息。例如在第二个还款期时,从总贷款额中扣除已还的本金,以此作基数来计算本期应付的利息。因此,贷款人应付本息逐期相继减少。
2、第二、渐进式房屋抵押贷款。
这种贷款是在偿还期根据借贷人的收益水平规定合理的、不等的偿还额,或每次还款额相同但还款的时间间隔逐渐变小。计算每分段还款期的还款增加幅度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3、第三、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或滚动抵押贷款。
这是指抵押贷款在还款期限内每隔3年、4年或5年,允许双方重新协议抵押利率。有些金融机构将这种抵押形式与渐进式抵押贷款相结合加以运用,吸取二者各自的优点。利用渐进式抵押贷款可以减少初期偿还金额,能够促使更多的人利用抵押贷款,而利用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可以使贷款人在利率上升后将损失转移给借贷人。但有时会给借贷人造成双重不利的影响,即一方面利率上升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负担,另一方面渐进式抵押贷款又有计划地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额。
4、第四、定息抵押贷款。
这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在整个还款期限内固定抵押贷款利率的做法。这种抵押贷款方法。对借贷人来说,好处是能够准确地测算出他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的支出,但要承担比目前市场利率还要高的抵押利率。这是因为通常金融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并不固定整个还款期的利率,只固定一段时间的利率水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房产做抵押担保怎么办手续,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