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同居关系起诉地点如何确定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同居关系产生纠纷的,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婚前同居怎么处理
财产归属和共同债务
(一)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问题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
1、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分割。
2、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3、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4、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共同债权债务问题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同居关系起诉地点如何确定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同居关系解除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