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确实还不了,配偶也可能被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如果用户信用卡逾期被银行起诉,是否起诉其配偶,要看信用卡消费是否属于连带债务。如果用于共同消费,属于连带债务,会被起诉。如果不是共同债务,一般不会起诉配偶。关于信用卡确实还不了,配偶也可能被起诉吗的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信用卡确实还不了,配偶也可能被起诉吗

一、信用卡确实还不了,配偶也可能被起诉

如果用户信用卡逾期被银行起诉,是否起诉其配偶,要看信用卡消费是否属于连带债务。如果用于共同消费,属于连带债务,会被起诉。如果不是共同债务,一般不会起诉配偶。

信用卡逾期后,如果不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影响客户本人。如果客户在法院判决后拒不还款,法院很可能会将客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可能会冻结客户名下的银行卡,并从中扣划资金偿还欠款

建议客户尽快还清逾期债务,尽量减少逾期带来的不利影响。万一他们变得不可信,他们的日常消费和出行都会受到影响。

二、信用卡多次拖欠分期利息高怎么解决

要及时和银行联系,说明情况,进行协商。

1.如果欠信用卡的钱无法偿还,建议客户与银行友好协商,尽量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尽量申请暂停计息和损失。如果还没到还款日,那么客户可以在还款日前快速办理账单分期,或者先还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这样可以缓解还款压力,避免逾期。

2.如果你手里实在没钱,可以试着找亲戚朋友借钱还信用卡,等有钱了再还给亲戚朋友。一定要尽快处理欠款,以免越欠越多。

三、信用卡无钱还款,不接银行电话有什么影响

如果信用卡逾期后失联,银行可能会采取上门催收的方式,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审理。为避免逾期记录严重影响个人征信,被信用卡中心起诉,建议用户尽快还清逾期债务。如果无力还款,可以向信用卡中心申请协商还款。但如果协商不成,用户可以想办法收钱还款。只有逾期欠款还清,个人征信和网贷大数据才会恢复正常。

信用卡长期逾期电话,与可能面临的诉讼无关。当然也会被收取高额利息,因为信用卡用户透支信用卡后,会在20到50天内免除利息,但这个时间过后开始计算利息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确实还不了,配偶也可能被起诉吗”问题解答。欠款逾期相关问题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信用卡确实还不了,配偶也可能被起诉吗
一键咨询
  • 163****2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事实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享有继承权。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意见规定来看,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如果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婚姻的,那么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此时可以以其配偶身份,按照我国《民法典(施行)》中的规定继承其遗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有合法的配偶但是也有小三算重婚吗?
有合法的配偶但是也有小三不算重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小三有家庭,而且也符合我们国家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是属于重婚罪的类型,或者是与原来的配偶登记结婚,但是却和其他的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同居。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配偶去世再婚宅基地如何确权
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并带上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请注意农村宅基地的分配,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所以确权的时候也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确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想询问一下,关于执行程序中所说的执行中不得追加配偶是正确的吗?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高法院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等实体裁判规则,以王宝军前妻吴金霞应当承担其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共同债务为由,请求追加吴金霞为被执行人,甘肃高院因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而裁定不予追加,并无不当,申请执行人的申诉请求应予驳回。但是,本院驳回申请执行人的追加请求,并非对王宝军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吴金霞是否应承担该项债务进行认定,申请执行人仍可以通过其他法定程序进行救济。
以上是关于执行中不得追加配偶的相关了解。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重婚中配偶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重婚中配偶的确定依据应当看是否办理了结婚证,对于双方办理了结婚证的可以认定为配偶,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也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罪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理解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配偶有权继承财产吗
[律师回复] 事实婚姻的有关继承规定
以下案件如此理解:只要是事实婚姻,那么国家法律承认其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不是事实婚姻,那么就属于同居关系,只能按照一般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来分得应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
【石家庄离婚律师咨询案例】郭某与刘某是邻村青年,1988年12月,两人以订婚形式确立了恋爱关系。1990年5月,两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仅以宴请亲朋乡邻的方式举办了婚礼。当时,郭某23岁,刘某22岁。1996年,两人有了女儿郭某晶。
郭某头脑灵活、吃苦能干,在成家以后的日子里,先后盖起两层小楼,冰箱、电视等各类家庭用具一应俱全,并有了自己的货运小汽车。
1998年,郭某因业务往来认识了在县城做干货生意的年轻女老板乔某丹,两人在交往中相互产生好感,不久就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住地周围居民也都以为他们是夫妻。乔某丹当时并不知道郭某已经成家,并多次要求郭某尽快与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都被郭某以生意忙耽搁不起为由推托过去。
2001年
7、8月份,郭某在县城另娶妻室的事情被进城办事的一个同村人发现,并私下告诉了刘某。刘某起初很难相信,亲自到县城查看,证明确属事实。两人发生激烈争吵。
刘某非常气愤,于2002年9月向人民提讼,要求与郭某离婚。但是不巧的是,郭某在运送货物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律师说法】
事实婚姻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被法律有条件承认其夫妻事实的一种两性结合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据此,能否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首先存在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在这之前的男女双方,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哪怕没有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承认其夫妻关系。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就一定要补办结婚登记,否则法律就不承认其夫妻关系。
至于事实婚姻中配偶继承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六条特别规定了:“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事实婚姻,那么国家法律承认其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不是事实婚姻,那么就属于同居关系,只能按照一般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来分得应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权怎么确定?
配偶过世的话,要看其去世时有没有立遗嘱。如果立有遗嘱的话,则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继承,如果没有进行立遗嘱的话,则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并且要看该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被继承人只有一半的产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有一个同学,他父亲总是虐待他母亲,我同学很着急,请问实施虐待配偶罪怎么处罚呢啊?求解答
[律师回复] 一、婚姻法关于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者与被实施者的范围宽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即虐待家庭成员是指行为人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其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至于家庭成员的范围,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子女(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祖孙(含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按照我国传统习惯和家庭的实际情况,有的家庭还包括共同生活的叔伯姑姨、岳父母、侄甥等家庭成员。
  从《解释(一)》对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和构成虐待行为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解释没有指出家庭中哪个人对谁实施家庭暴力,这表明,我国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不仅指发生在夫妻之间或发生在形成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而且指发生在夫妻一方与家庭其他成员之间以及发生在家庭其他成员之间的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实施者和被实施者(受害者)不仅指夫妻,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都可成为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主体,即实施者;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样都可成为家庭暴力和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者,即被实施者。
事实婚姻一方行政拘留对配偶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对直系亲属有一点影响,但是这个影响是在关系到国家秘密的相关部门。此外一般影响不大。缓刑也就意味着自己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也就是说自己已经犯罪了,对于犯罪的情况,如果家庭中只是一般的打工家庭的话没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是要考国家公关人员的话,就非常大影响。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贷款纠纷 > 信用卡确实还不了,配偶也可能被起诉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