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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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有什么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二、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可以退吗

维修基金不可以退。

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还。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

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三)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的。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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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 60 天。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 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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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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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工程量如有变更,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进行合同价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书)。
6、 工程价款:通过公开竞标本工程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
二、合同组成部分:
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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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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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驻工地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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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乙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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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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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有关规范施工,并确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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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修内容:所施工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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