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没有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9-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当事人的陈述内容、其他证人的证词、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银行的流水记录、双方的聊天记录、相关机构的鉴定意见、勘验的笔录等。
转账没有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一、转账没有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除了借条之外,其他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材料有: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如果债务人没有及时还款的,但是又没有签署借条的,可以提供上述的材料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去索要欠款

二、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还能要回借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中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转账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双方存在着借贷关系。如果债务人没有及时足额的还款的,借款人是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的方式去解决还款的纠纷问题,只要保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真实有效,法院就会给予认可。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转账没有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一键咨询
  • 147****0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支付款项,均不构成借贷。2、借款的实际支付。出借人并未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同样不能生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我的朋友他前不久借给别人的钱要不回来,他要打官司他没有借条,他想问一下对于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借贷关系吗?
[律师回复] 关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其有效成立在法律上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借款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二是贷款人把出借的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故出借人应当对该两方面承担举证责任。现实生活中,转帐凭证代表的真实法律关系是“非民间借贷”的远超过“民间借贷”的情况。仅凭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尚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而按最高法院上述规定,原告以转账凭证主张双方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而被告抗辩不是上述关系,举证责任立即转到被告身上,有失公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算借贷关系吗
仅凭转账记录并不必然能够被确认为借贷关系。尽管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之一,然而其仍然必须与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考量后方可做出准确判断。若无借据、合同或详细聊天记录等明确证据,对方可能反驳称转账为偿还债务、赠与或其他经济往来。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吗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借贷关系的凭证之一,但不能仅凭转账记录就认定借贷关系。转账可能涉及还款、赠与等情况,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确认。例如对话、借据、证人等。如果被告反驳转账是还款或赠与,那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被告提供了证据,那么原告还需要进一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六条,原告需要凭借转账凭证起诉,被告反驳时需要提供证据。被告提供证据后,原告需要继续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只有转账记录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只有转账的记录认定借贷的关系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双方对借款的偿还期限还有借款的数额达成统一的意见,并且出借人将借款已经交给了借款人,出借人只提供转账的凭证是不能认定借贷关系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借贷关系吗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借贷案件的作了明确的规定。债权人一方提供了转账凭证这一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可以证明债务人向债权人借贷行为的事实的,而且债权人能提供到证据,是对其有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确定双方的借贷关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钱,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对方承认借款的录音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录音和录像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债务的事实的话,打官司可能赢。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转账没有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