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的,如果遗嘱继承的话是可以指定继承人的。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房屋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
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
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在协商解决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
因为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用。
(2)合法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解决。
3、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继承房产并不一定是儿子优先,如果说是遗嘱继承的话是可以指定继承人的,但是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的话儿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优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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