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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拘留15天是在拘留所拘留。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2、行政拘留的期限不会超过20天。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刑事拘留被关在哪里?
1、刑事拘留被关在看守所。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刑事拘留的期限不会超过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之后,是有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的,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处罚。根据规定,一般行政拘留的期限不会超过15天,若公民实施了多种违法行为被合并处罚,那么行政拘留的期限,也并不会超过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