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的案底,我们一般是认为违法犯罪前科,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到时间予以解除后,并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
2、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居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说明该案撤销了或者不留案底,最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做刑事和解不起诉处理,如果提起公诉最好能要求适用缓刑,这些工作最好能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结案,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就不算是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谁能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取保候审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1.保证人担保。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正常上班的,但上班地点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而且犯罪嫌疑人还担心取保候审留有案底影响以后工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结案,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就不算是犯罪记录,不会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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