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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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我们团队办理的多起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为了多获得财产,往往会私自隐藏、转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直接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于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受理离婚法院的案件,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从而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且在我国的法律中还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但是,在实践中,夫妻一方想要申请财产保全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的,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若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使当事人产生巨大的损失;

2、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向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会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于夫妻一方的行为可能使法院判决难以执行的;

6、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以上就是对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的解答,当事人发现对方有转移、隐藏财产等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能够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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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过期不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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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
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过期不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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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过期不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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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网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网贷需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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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抵押借款,目前各大平台的申请条件几乎都差不多。以多多贷为例,借款人需要携带资料;身份证(企业则需要三证)、银行流水、手机清单、住址证明、信用报告、工作合同。条件符合的借款人,可以申请最高50万元的借款。
其中,借款人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一般来说,P2P平台都要求借款人在当前单位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从而保证借款人稳定的还款能力。同时借款人平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过多次信用卡逾期或者房贷、车贷逾期记录,都是非常不利的。

二,虽然申请手续没有银行繁琐,但是资料一样要认真准备。
通过P2P平台申请借款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线上提交资料,用手机拍照上传就可以,而不用像在传统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时那样需要抱着一堆原件复印件排队。不同P2P平台对申请资料的要求不太一样,建议借款人详细了解各个平台的要求后,再进行选择,准备好了相应资料再进行申请提交,以免由于资料准备不充分而遭到拒贷。

三,借款成本不只是贷款利息那么简单。
一般来说,P2P平台提供的借款期限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借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不过,借款人除了要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之外,还需要根据不同P2P平台的规定,缴纳服务费、充值费、提现费和其他费用等等,因此借款人在计算借款成本时,应当注意将这些杂费计算在内。
网贷的好处有哪些?为什么这么多人投?

一,投资门槛低
凡是做过银行理财经历的朋友们都知道,银行的投资门槛非常高,动辄就是5万元起投、50万元起投,甚至一些产品要求百万元起投,这样就将很多普通投资者拒之门外;做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产品,2的投资门槛非常低,绝大多数平台都是100元投资。

二,收益高
随着央行降息消息的宣布,大部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在下降,对于投资人来说,如果一款理财产品没有了收益率的优势,那么该款理财产品就没有了投资价值,因为它不能给投资者相应的投资回报率;而2投资理财是一种单独的金融机构,不受央行降息的影响,目前2投资理财行业的平均收益仍然在12%-18%之间,所以对于投资人来说2投资理财是一种难得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也带动了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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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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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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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同居财产的归属如何确定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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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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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备条件。 符合新颖性的原则、发明的内容具有工业实用性、发明技术的创造性。2、禁止条件。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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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申请再审需要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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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和二审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两种情形的再审案件需要交纳诉讼费: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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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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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停产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停产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停产停工的条件,一些企业为了达到裁员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采用停产停工让员工无限期的放假的方式变相裁员。本律师认为为了规避企业恶意停产停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平衡劳资关系,企业停产停工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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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利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技术专利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技术专利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不违背自然规律。
2、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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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资。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 可以依造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3、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社上公开发表过,在国 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 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 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 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之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在出版物发表或出售该产品,也不要进行技术转让,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参加展览会 和展销会。此外,在申请专利之前最好查阅有关专利文献和其他技术资料,进行新颖性探索。对该产品创造是否符合上述要求进行判断,只有符合上述要求才具备专 利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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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停产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停产停工的条件,一些企业为了达到裁员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采用停产停工让员工无限期的放假的方式变相裁员。本律师认为为了规避企业恶意停产停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平衡劳资关系,企业停产停工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停产停工必须是善意的,确实是因为企业自身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法为员工安排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而停产停工。对此企业要有证据证明其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那么什么是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鉴于立法的缺失,司法机关则只能自由裁量,使之具有合理性。
其次,企业停产停工后有恢复经营能力的可能性,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最后,企业停产停工期间仍然有能力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企业是恶意停产停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认定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停产是什么?
企业停产停工是指企业因自身生产任务不足而非因劳动者本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经营严重困难,导致企业无法安排员工进行有效生产,企业单方面决定暂时中止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不能按正常工作制度提供劳动的情形。
企业停产停工的程序?
目前,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停产停工的程序,但停产停工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本律师认为仍然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广东省的生产和制造型企业相对较多,在2008年的时候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处于停产停工的边缘,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12月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裁员、停产、倒闭及职工后续处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由于该《指引》是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颁布的,只能作为企业停产停工的指导性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该《指引》的第二部分仅粗略的规定了停产停工前向员工说明情况的前置程序,具体规定如下:“企业决定停工停产时,
首先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企业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停工停产的,应当采取会议等方式向职工说明停工停产原因、期限、停工停产期间拟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和拟执行的工资支付标准等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依法作出解释答复。企业在可能或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情形时,请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引下做好预案,并将职工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确保停工停产期间的企业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和谐安定。”
停产停工期间员工的工资发放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于本条仅以“企业停产停工是否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及“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两项标准,对企业停产停工期间员工的工资支付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中,对提供正常劳动员工的工资支付也仅规定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支付标准,对正常劳动员工工资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以及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时如何支付工资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省在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制定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时,对企业停产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一般都按是否提供正常劳动做出了具体、细化的规定。其中,广东省规定的更为详细、具体,如对停产停工的最长周期、未超过一个周期的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周期后正常劳动的工资支付标准、未正常劳动时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的期限都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他各省在制定此方面的具体规定时可以予以借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如下: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企业停产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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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停产停工的条件,一些企业为了达到裁员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采用停产停工让员工无限期的放假的方式变相裁员。本律师认为为了规避企业恶意停产停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平衡劳资关系,企业停产停工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停产停工必须是善意的,确实是因为企业自身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法为员工安排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而停产停工。对此企业要有证据证明其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那么什么是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鉴于立法的缺失,司法机关则只能自由裁量,使之具有合理性。
其次,企业停产停工后有恢复经营能力的可能性,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最后,企业停产停工期间仍然有能力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企业是恶意停产停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认定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停产是什么?
企业停产停工是指企业因自身生产任务不足而非因劳动者本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经营严重困难,导致企业无法安排员工进行有效生产,企业单方面决定暂时中止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不能按正常工作制度提供劳动的情形。
企业停产停工的程序?
目前,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停产停工的程序,但停产停工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本律师认为仍然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广东省的生产和制造型企业相对较多,在2008年的时候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处于停产停工的边缘,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12月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裁员、停产、倒闭及职工后续处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由于该《指引》是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颁布的,只能作为企业停产停工的指导性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该《指引》的第二部分仅粗略的规定了停产停工前向员工说明情况的前置程序,具体规定如下:“企业决定停工停产时,
首先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企业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停工停产的,应当采取会议等方式向职工说明停工停产原因、期限、停工停产期间拟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和拟执行的工资支付标准等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依法作出解释答复。企业在可能或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情形时,请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引下做好预案,并将职工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确保停工停产期间的企业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和谐安定。”
停产停工期间员工的工资发放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于本条仅以“企业停产停工是否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及“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两项标准,对企业停产停工期间员工的工资支付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中,对提供正常劳动员工的工资支付也仅规定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支付标准,对正常劳动员工工资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以及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时如何支付工资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省在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制定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时,对企业停产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一般都按是否提供正常劳动做出了具体、细化的规定。其中,广东省规定的更为详细、具体,如对停产停工的最长周期、未超过一个周期的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周期后正常劳动的工资支付标准、未正常劳动时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的期限都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他各省在制定此方面的具体规定时可以予以借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如下: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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