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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确有欠款不还,同时满足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两个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2、去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判决胜诉后欠款人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
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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