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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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什么?

一、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要明细

协议离婚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就是财产问题,对此我们一定不能含糊。我们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进行明确约定,例如:

①房产:应注明具体的地址、属于谁所有、拥有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具体金额是多少、支付的时间、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费用由谁支付。

②车辆:应注明车辆的车牌号是多少、所有权由谁所有、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的具体金额是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具体为什么时候。

股权、股票、债券等:若夫妻间有这些共同财产的,也应当明确应如何处分。

④存款、生活用品:什么卡号的存款与余额为多少,怎样处分的做出明确的约定;另外对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若一方放弃的,应写明对方表示放弃的书面说明,以免事后出现一方反悔要求另一方赔偿的情形。

2、对孩子的抚养问题

很多夫妻离婚最担忧的问题就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确实要离婚呢的情形下,我们只能尽可能的保障好孩子的权益,这里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为多少;以及另一方的探望权等问题,尽可能越详细越好。

二、协议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

所需材料: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申请书

办理地点:有相应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

2.受理

材料初审

3.离婚冷静期

第二步材料初审后,给与受理的,当事人会收到回执单。自收到回执单后的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而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此外,离婚冷静期后,也有三十日的申请离婚证时限,未去申请的,视为撤回申请。

4.申领

申领离婚证的材料:身份证及户口本、1寸照、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5.审查及发证

经过以上程序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发离婚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协议离婚双方在协商时就一定要确定清楚,财产的分割以及还有抚养权抚养的问题,一般是越细越好,只有确定清楚,双方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多协商,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对于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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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的方式还有金额,同时还有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等等,只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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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2、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 3、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二、对离婚协议不满怎么办我国法律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只有当签订协议书时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查明后才会撤销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否则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注意,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也应当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否则仍然承担败诉的风险。除了欺诈及胁迫情形外,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之后就不可更改,如果出现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当时约定的抚育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现时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出现严重疾病等,可以至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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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拆迁签订协议时要注意些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协议拆迁签订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
3、 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4、 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家企业和政府关于所有的补偿条件都已经谈妥了,企业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审批但项目等不及为由,要求企业先行拆迁设备和厂房,并保证待上级批准后会将拆迁补偿款和合同一起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却告知,项目规划有所变动,暂时用不着企业这块地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的损失经过几年的交涉,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至今连明确的赔偿数额也确定不下来。
5、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是什么
(一)公有非住宅
如粮、煤、理发、饮食店、集贸市场以及文教、卫生等具有区域功能的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事业性单位房屋,应按规划要求就近安置;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应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异地安置。
(二)私有非住宅
对拆迁原所有人自己依法营业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以原建筑面积,并适合于营业的房屋对原所有人进行安置;经批准利用私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用房的,其安置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出租给他人使用的私人非住宅房屋,根据各地方拆迁办法具体规定办理。
(三)原使用人经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将公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拆迁时按住宅安置;擅自将公有住宅改为非住宅或转租给他人的,应将改为非住宅或转租部分的房屋面积从承租总面积中扣除,安置依据。
(四)利用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从事经营的使用人应在公布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对于非法承租公有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人不予安置。
拆除的住宅房屋,其安置房面积的计算,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按被拆除住宅的建筑面积计算,也可以按其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计算。
合同协议书,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按照相关入股规定入股方需要与投资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那么入股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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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注意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协议需注意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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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2、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 3、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二、对离婚协议不满怎么办我国法律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只有当签订协议书时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查明后才会撤销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否则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注意,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也应当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否则仍然承担败诉的风险。除了欺诈及胁迫情形外,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之后就不可更改,如果出现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当时约定的抚育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现时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出现严重疾病等,可以至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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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协议书,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按照相关入股规定入股方需要与投资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那么入股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男女双方就离婚的合意、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是不是就万事俱备、离婚是否就水到渠成了呢答案也许不是肯定的。实践证明,对于离婚,即使成功了99,也有可能等于零,离婚虽然在眼前,但若双方意气用事、或操作中稍有疏忽,可能前功尽弃。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好并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比如上海,每个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从素质上来讲,应该是过硬的,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多工作人员对人和蔼,性格随和。但因为有些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也可能有些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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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女方注意事项
女性协议离婚需关注:双方需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交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明确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等事项。避免时间限制条款,确保内容完整准确,符合社会道德,严禁违规操作,保障离婚协议公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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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应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一、保密协议的条款有哪些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二、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1)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2)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等。
(3)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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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写分居协议要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同意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有助于日后诉讼时查清分居的事实,因而是有益的。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 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相关知识:什么是分居 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 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 分床不是分居 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 分居是否要登记,分居协议有用吗 在我国,并不存在登记分居的制度,因而分居不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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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给子女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给子女协议书需要注意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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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借款协议书怎么写,借款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为大家介绍: (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 (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 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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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二、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的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因而最多2年的期限,员工在2年后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结束后可以从事类似工作,单位不得限制也无权限制。
三、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竞业禁止实际上限制了员工找新工作的机会,劳动者本可以利用其优势为自己谋求一份待遇更好的工作,但因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员工不得不抛弃自己的部分优势,因而竞业禁止协议造成了员工部分损失。《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形式等再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即为补充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效,当事人均应按约定履行;不能协商一致的,则一般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但月平均工资的 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四、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需明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禁止需要明确竞业禁止的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不能要求员工所有的工种所有的地方都不能前往工作,这对员工是不公平的。
柜台拆迁协议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柜台拆迁协议注意事项:
一、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四、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五、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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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子女抚养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经过确认之后但未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应该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继承生父母遗产的应继份与婚生子女的应继份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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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的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的需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男女双方就离婚的合意、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是不是就万事俱备、离婚是否就水到渠成了呢答案也许不是肯定的。实践证明,对于离婚,即使成功了99,也有可能等于零,离婚虽然在眼前,但若双方意气用事、或操作中稍有疏忽,可能前功尽弃。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好并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比如上海,每个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从素质上来讲,应该是过硬的,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多工作人员对人和蔼,性格随和。但因为有些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也可能有些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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