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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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外地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北京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或者单身居民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北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淮;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北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北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北京市和国内其它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北京户口。家庭成口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北京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北京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北京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北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北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北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北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6、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北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房的除外;

7、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北京市政府另外制定。

一、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携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3、复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5、编制方案。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公告;

6、公布名单。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7、公开摇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8、签订合同。申请家庭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二、保障性住房包括:

1、廉租房。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面向市场的一类租赁性保障住房;

3、经济适用房。由国家政府出资扶持的、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的社会保障住房;

4、限价房。一种限价格限套型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5、安居房。以成本价将房屋出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建造的住房;

6、安置房。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综上所述,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北京户口、连续两年均不超北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淮等,保障性住房是保证住房困难家庭,帮助解决居住问题而提供的房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

相关法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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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北京的保障性住房,请问怎么申请
[律师回复] 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表要怎么填写:
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表格封面及表中第3至5页中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封面中“登记编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第6至9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第10至12页由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标注的部分申请廉租补贴资格时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收入情况证明栏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后填写。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表格填写一式两份。
三、申请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可推举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家庭申请人。
四、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五、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六、收件日期为申请家庭按要求交齐各种材料的正式受理日期。
谁能教教我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表要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表要怎么填写:
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表格封面及表中第3至5页中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封面中“登记编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第6至9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第10至12页由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标注的部分申请廉租补贴资格时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收入情况证明栏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后填写。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表格填写一式两份。
三、申请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可推举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家庭申请人。
四、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五、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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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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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标准,保障性住房分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标准,保障性住房分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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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北京市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对于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对象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但有两种例外受害人可主张伤者和陪护人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一,伤者在外地门诊就诊,当天不能返回及在等待检查结果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第二,根据伤者的伤情需住院,但无病床,在等待床位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此外,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对那些因伤重或者损伤部位特殊,如舌损伤、咽部损伤、消化道损伤或消化腺损伤等不能进食的伤者也应该予以赔偿。2如果受害人需要人员陪护的,因陪护人员有护理费,护理费中包括了陪护人员的生活费,且陪护人员不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所以,陪护人员没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但经医院证明,确需转院治疗或检查的,伤者及陪护人员在往返途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应予赔偿。3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确定。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首先,“当地国家机关”,此处的“当地”一般情况下应是受害人所在地 其次,此处的参照为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8条规定:“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二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三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四出差人员在飞机、舰艇上工作,必须吃空勤灶、舰艇灶的,除个人负担2元外,差额部分可凭证明回所在单位报销。”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4“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赔偿权利人必须举出充分的证据。首先,对于是否有必要到外地治疗,赔偿权利人可以提供例如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到外地治疗的书面文件,或者当地确实没有条件治疗而需要到外地治疗的等证据加以证明。对此要从严审查,同时,允许赔偿义务人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当地医院完全能够治疗,而受害人决定到外地治疗,由此发生的住宿费等,赔偿义务人不予承担。其次,不能住院的客观原因。这是指:受害人能够住院的,应当住院受害人不能住院而在医院外住宿,必须因客观情况如医院已无病床等引起,而不是受害人或其亲属等自身的原因造成。5受害人到外地治疗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其合理的部分至于何为合理部分,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比如,要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住宿费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但是,由于规定的出差标准过低以及实际的住宿标准过高的原因,赔偿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公务员出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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