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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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哪些

一、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哪些?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将受到伤害的伤情作伤情鉴定,经过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以上,才会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都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说明犯罪嫌疑人是很有可能会被判刑的,可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要求是受害者已经是轻伤,因此,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应该尽快组织伤情司法鉴定故意伤害案件当中的司法鉴定不是等伤情稳定以后才要做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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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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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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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的文号、文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0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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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第十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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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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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身损害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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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适用于刑法条文第234条,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量刑规定是,一般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已经导致受害者重伤,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是三年到10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导致受害者重伤或者残疾了的话,量刑可能是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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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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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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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各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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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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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弟弟在江苏找了一份工作了,离出租屋内很远,开车去上班途中给出现交通事故了,还把一人给撞成残疾了,已经有九级伤害了,江苏交通事故伤残9级赔多少年呢?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一级至十级伤残,可用相关伤残指数表:一级100%、二级90%、....十级10%。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伤残案件的赔偿有以下项目: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在医院中接受医学诊疗、康复、训练产生的必须费用。医疗费一般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其中抢救费用也是属于医疗费。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2.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3.住院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超出正常生活的伙食消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的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支出的费用。
营养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5.转院治疗的住宿费
住宿费可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给: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及其陪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转院到外地产生的必要住宿支出。其
二,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产生的必要住宿支出。
转院治疗的住宿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6.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康复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7.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的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8.残疾辅助器具费;
该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工作、劳动而选购和配制生活自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9.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的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或致残的财产赔偿。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0.精神损害赔偿;
该款赔偿项目是指的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级100000元,二级90000元......九级20000元、十级10000元。
1
1.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支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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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费用。
在没有被扶养人的,不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同样的,没有残疾的,受害人也不能够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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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故意伤害罪处罚多少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苏故意伤害罪处罚多少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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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江苏省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了4项数据2020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费用标准数据如下:
1、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056元;
2、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329元;
3、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75元;
4、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716元。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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