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能够伪造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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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能够伪造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能够伪造吗?

一、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能够伪造吗?

遗嘱不能够作假,伪造自书遗嘱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侵害了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时将会面临丧失继承权的法律风险。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不过伪造遗嘱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会失去继承权,另外,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如果遗嘱是伪造的,还是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伪造遗嘱违法的,伪造遗嘱能查出来。

现实继承案件中,若出现多份互相矛盾遗嘱的情况,当事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针对对自己不利的那份遗憾,能找出其中无效的情形,就可推翻这份遗憾,从而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伪造遗嘱虽然是违法行为,可伪造遗嘱不会被治安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伪造的遗嘱,法定继承人还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在遗产分割完毕以后才发现遗嘱是伪造的话,能够请求法院重新分配遗产的。

法定继承人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利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生前能够立遗嘱,甚至能够在遗嘱中把遗产给了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如果没有遗嘱,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也有继承权,不能为了多继承遗产就伪造遗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遗嘱的种类

1、自书遗嘱,是当事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认定其效力,首先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代书,也不能打印;其次则是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不能是印章,也不能是按手印;其三自书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人也是见证人,共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见证人要签名,遗嘱人也要署名,并须注明年、月、日。

3、公证遗嘱,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对其效力的认定,只需考察公证机关的公证是否合法即可,除非当事人确有相反的证据能够推翻该份公证遗嘱。

4、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录音完毕应当现场封存,并由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在封条上签名和注明。

5、口头遗嘱,是一种紧急情况下订立的遗嘱形式,同样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当紧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用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自动无效。

在我国的继承的形式规定中,此时是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继承很多种方式的,如果是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那么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确定继承的,如果是没有遗嘱的,那么就是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能够伪造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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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算作伪证么
伪造遗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制造和毁灭关键证据。一经发现,法院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若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追责。对于恶意伪造且情节严重的继承人,甚至可能被剥夺继承权。因此,不仅伪造遗嘱违反法律,而且可能导致失去继承权,风险巨大。务必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遗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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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的叔叔为了能继承遗产伪造了家里老人的遗书,伪造遗嘱就是伪证,请问伪造遗嘱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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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作伪证可以是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诉讼中,刑法中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其证据可以进行驳斥,因此,当事人作伪证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对案情的发展以及危害的结果要小的多,但是并不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就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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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怎么立遗嘱
没有特别要求。母亲所立遗嘱,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但要注意的是,母亲在订立遗嘱时,只能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财产份额,不能处分属于父亲所有的财产或者财产份额。遗嘱处理不属于自己遗产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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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能立遗嘱吗
父亲去世,母亲可以立遗嘱的,但是,只能处理属于母亲的财产,不能处理父亲的遗产。如果父亲没有立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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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会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人在去世之前,往往会立遗嘱将名下的财产进行分配。有些子女看到父母立的遗嘱,觉得他们分配不太共同,就会将原来的遗嘱给改掉,重新伪造一份新的遗嘱。伪造遗嘱是违法的行为,那么伪造遗嘱会怎么判刑?
伪造遗嘱会怎么判刑?
1、民事责任: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2、如果有涉嫌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七条第四项【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对于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有较为明确的认定。《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而《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如此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将伪造遗嘱的严重情节认定仅限于此。
对于伪造遗嘱,仅仅施以剥夺伪造者继承权的惩罚,而且仅限于情节严重的伪造情形。亦即并未造成特定民事主体生活困难的伪造行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这样的惩处未免太过轻微。被继承人的身后遗产本是各继承人的共有之物,个别继承人通过伪造的方法私自侵吞,严重违反了其所承担的法律与道德义务,应该施加更为严重的惩罚,方能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
其实,从遗嘱伪造的实质意义上看,如果其涉及到了被继承人财产的处分,则该伪造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律。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这一概念在法学界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或维持受害人的认识错误而使其处分财物。伪造人通过伪造遗嘱,使其他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误认为自己不享有继承资格,从而不再追索自己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伪造遗嘱行为的实施者可能并不限于享有继承权利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密切的非继承人也可能受经济利益的,通过伪造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方式来非法占有被继承人的遗产,这在司法实践中也并不鲜见。而继承法对此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未做具体规定。因为其本身并不享有继承权,施以剥夺继承权的惩罚起不到任何惩罚与示范效应。在这样的情况下刑法介入来追究伪造人的刑事责任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这也被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司法实践所确认。在伪造人为继承人的场合,本着刑法谦益性的原则不加以刑事介入尚有可取之处。在非继承人伪造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场合,只有施以刑事惩戒,才能真正地实现责任与损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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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可以判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伪造遗嘱是违法的行为,那么伪造遗嘱可以判刑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
如果有涉嫌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遗嘱伪造的实质意义上看,如果其涉及到了被继承人财产的处分,则该伪造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律。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人通过伪造遗嘱,使其他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误认为自己不享有继承资格,从而不再追索自己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
继承法 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案情简介】
老王是单身汉,父亲早年去世后,老王和母亲同住。2008年,老王谋到一份海员工作,收入颇丰,但出海几个月才能回一次家,考虑到母亲无人照顾,老王提出让母亲暂住大哥家,大哥一口答应,很快接走了母亲。2010年母亲在老王出海期间去世,老王赶回家后大哥拿出一份声称是母亲的遗嘱,称母亲已把她名下一套产权房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小伟。老王大吃一惊,母亲的产证一直由自己保管,怎会已经办理过户?遗嘱上也是疑点重重。
经过调查,老王才发现自己出海期间,大哥不但已把母亲存款转移,还在母亲去世后冒充母亲名义办理了产证挂失、领到新产证后通过买卖把房子过户到他儿子名下。老王没想到亲大哥竟用如此卑劣手段争遗产,一气之下告到。大哥在法庭上迫于压力,最终承认母亲遗嘱是其伪造。判决房子和存折重归母亲名下,重新按法定继承由两兄弟各占一半。老王对此不服,他认为大哥有错在先,继承遗产时份额应少于一半,甚至丧失继承权。那么,老王的主张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大哥继承多少份额比较合理?还有,伪造遗嘱犯法吗?
【法律解读】
本案中老王的主张看似有理,但无法律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情形中有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行为。但老王大哥的行为是否属“情节严重”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我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而老王既有劳动能力又有生活来源,同时生活并不困难,故老王大哥的行为无法认定为“情节严重”。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干意见》虽规定人民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减少”属自由裁量的范围。本案查明遗嘱系伪造后,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判决老王及其大哥继承母亲房产及存款的一半。但此结果并非鼓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从而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像老王大哥的行为,人民可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据其情节进行民事制裁,比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规】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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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怎么立遗嘱
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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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遗嘱是伪造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证明遗嘱是伪造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近年来,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不断增加,而遗嘱案件争议的焦点多数是遗嘱是否伪造。辨别遗嘱真伪根据遗嘱的形式要求及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来找出是否有伪造遗嘱嫌疑。
从遗嘱的形式看:公证遗嘱,是否具有法定程序订立遗嘱。自书遗嘱,遗嘱人的笔迹是否是本人书写。代书遗嘱,见证人是否真实见证,与双方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录音遗嘱,音频是否经过伪造和剪辑,见证人见证是否符合规定。
从有效遗嘱应具备的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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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犯法吗
在法律上,伪造遗嘱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交付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在涉及继承权的案件中,如果被继承人因为受到欺骗而做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伪造遗嘱的行为人可能会因此丧失继承权。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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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会该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伪造遗嘱会该怎样判刑问题解答如下, 当人在去世之前,往往会立遗嘱将名下的财产进行分配。有些子女看到父母立的遗嘱,觉得他们分配不太共同,就会将原来的遗嘱给改掉,重新伪造一份新的遗嘱。伪造遗嘱是违法的行为,那么伪造遗嘱会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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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责任: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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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七条第四项【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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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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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而《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如此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将伪造遗嘱的严重情节认定仅限于此。
对于伪造遗嘱,仅仅施以剥夺伪造者继承权的惩罚,而且仅限于情节严重的伪造情形。亦即并未造成特定民事主体生活困难的伪造行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这样的惩处未免太过轻微。被继承人的身后遗产本是各继承人的共有之物,个别继承人通过伪造的方法私自侵吞,严重违反了其所承担的法律与道德义务,应该施加更为严重的惩罚,方能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
其实,从遗嘱伪造的实质意义上看,如果其涉及到了被继承人财产的处分,则该伪造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律。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这一概念在法学界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或维持受害人的认识错误而使其处分财物。伪造人通过伪造遗嘱,使其他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误认为自己不享有继承资格,从而不再追索自己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伪造遗嘱行为的实施者可能并不限于享有继承权利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密切的非继承人也可能受经济利益的,通过伪造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方式来非法占有被继承人的遗产,这在司法实践中也并不鲜见。而继承法对此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未做具体规定。因为其本身并不享有继承权,施以剥夺继承权的惩罚起不到任何惩罚与示范效应。在这样的情况下刑法介入来追究伪造人的刑事责任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这也被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司法实践所确认。在伪造人为继承人的场合,本着刑法谦益性的原则不加以刑事介入尚有可取之处。在非继承人伪造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场合,只有施以刑事惩戒,才能真正地实现责任与损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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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责任: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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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七条第四项【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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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而《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如此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将伪造遗嘱的严重情节认定仅限于此。
对于伪造遗嘱,仅仅施以剥夺伪造者继承权的惩罚,而且仅限于情节严重的伪造情形。亦即并未造成特定民事主体生活困难的伪造行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这样的惩处未免太过轻微。被继承人的身后遗产本是各继承人的共有之物,个别继承人通过伪造的方法私自侵吞,严重违反了其所承担的法律与道德义务,应该施加更为严重的惩罚,方能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
其实,从遗嘱伪造的实质意义上看,如果其涉及到了被继承人财产的处分,则该伪造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律。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这一概念在法学界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或维持受害人的认识错误而使其处分财物。伪造人通过伪造遗嘱,使其他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误认为自己不享有继承资格,从而不再追索自己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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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证明遗嘱是伪造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不断增加,而遗嘱案件争议的焦点多数是遗嘱是否伪造。辨别遗嘱真伪根据遗嘱的形式要求及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来找出是否有伪造遗嘱嫌疑。
从遗嘱的形式看:公证遗嘱,是否具有法定程序订立遗嘱。自书遗嘱,遗嘱人的笔迹是否是本人书写。代书遗嘱,见证人是否真实见证,与双方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录音遗嘱,音频是否经过伪造和剪辑,见证人见证是否符合规定。
从有效遗嘱应具备的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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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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