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罚金由谁申请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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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金在判决的指定期间,一次性或者分期进行缴纳。但是如果到期,但是不缴纳罚金的话,就会被强制执行缴纳的。更多关于刑事罚金由谁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可以从下方中了解。
刑事罚金由谁申请强制执行

一、刑事罚金由谁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刑事判决书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1、罚金不缴纳,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强制执行

2、罪犯投入监狱服刑后,不缴纳罚金的会影响减刑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三、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有什么

(一)、罚金与罚款定义的区别

罚金,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二)、罚金与罚款法律概念的不同

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

适用罚金这种刑罚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图利、或者是有关财产的。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教育。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人员。

罚款的问题比较复杂,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是违反海关、工商、税收等这样一些行政法规的人。所以,罚款的适用对象比罚金要宽得多。

(三)、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刑事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之后,罚金是可以一次性缴纳或者是分期缴纳的。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纳罚金,那么就会被强制执行缴纳的。本文所提供的关于刑事罚金由谁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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