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后偷走了借条怎么取证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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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钱后偷走了借条怎么取证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借钱后偷走了借条怎么取证

一、借钱后偷走了借条怎么取证?

借钱后偷走了借条,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借款行为: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偷走借条拒不还钱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偷走借条拒不还钱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正常情况下债务人不会有偷走借条的这种行为,如果在借钱的时候就没有想还钱,本质上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像这种情况,是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的。司法实践中,以借钱为手段实现诈骗目的案例也非常多,所以,不是所有借钱不还的行为都一定是民事纠纷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借钱后偷走了借条怎么取证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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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还债偷走借条,偷走借条应该怎么样处罚
[律师回复] 没钱还债偷走借条,偷走借条怎么处罚
偷走借条构成盗窃罪。
【事件经过】
河源市龙川县男子邱某光却不这么想。他为了逃避债务,居然趁债权人外出买菜时,偷走自己手写的借条,并当场销毁冲进厕所。昨日,河源市中级人民审结该案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龙川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无钱还债 他偷走借条销毁
经审理查明,从6月份至5月份期间,被告人邱某光陆续向叶某英借钱,共计17万元。5月16日,邱某光归还叶某英4万元,剩余13万元则写了一张借条,由邱某光之妻邱某群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名。
因邱某光无钱偿还,又害怕叶某英向他们夫妻追债,5月27日上午,邱某光在叶某英家居住期间,趁叶某英出去买菜,将其放在房间衣柜抽屉一个手提包里的13万元借条偷走并当场销毁冲进厕所。5月30日,叶某英发现借条丢失之后报警。6月20日,邱某光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邱某光之子邱某波偿还叶某英人民币3万元,并取得叶某英的谅解。
【法律解读】
偷走借条构成盗窃罪
龙川县人民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光为了逃避债务,盗窃其写给债权人的借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邱某光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回部分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邱某光不服,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提出上诉。河源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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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状-题目居中
原告:你的名字,民族,生日,身份证,住址等
被告:朋友的名字,身份证,身份证住址等
会按照你写的送达,虽然被告可能并不居住在身份政写的上,但是这是他的法定(暂时这样说吧),如果不能够直接送达到他名下,会公告送达(公告费和诉讼费都是由你先预交)--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两个月后再加上答辩期时间等,开庭。如果他不到庭,会缺席判决。
诉讼的好处是,通过诉讼,将钱款事实确定下来,防止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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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朋友借走偷偷抵押了,我怎么才能把车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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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开我的车去做了抵押”是无效抵押行为,车辆作为抵押物须进行抵押登记,非车的主人是办理不了抵押登记的。车主可以主张返回财产,必要时向向。
  《担保法》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 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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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这样的行为违法,构成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将抵押给他人的车辆偷偷开走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债权人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其债权利益的实现有赖于抵押物财产价值所提供的担保,而占有期间抵押物的灭失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利益面临着无法实现的风险,并且在债务人即抵押物所有权人清偿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还面临着赔偿损失的后果,因此对于财物占有权的保护与对财物所有权的保护同样重要,单独的占有权理当成为财产型犯罪所保护的客体。当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单独的占有权时,其本质在于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他人对财物的合法占有。被设置抵押权的财物要行使对财产所有权的占有和处分,必须通过合约或者法律规定的途经,因此,通过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取回被抵押的轿车,其行为侵犯的债权人对轿车的合法占有权,属于财产型犯罪所保护的客体。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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