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罪受害者不需要追赃款,追回赃款是公安机关的职责。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1)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如果盗窃财物的时候,只要财物脱离了受害人的控制,就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即使事后归还了赃物,也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
二、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哪些?
1、常见的盗窃方式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罚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盗窃行为,并且犯罪数额达到当地关于盗窃罪的起刑点的行为;
(2)入户盗窃处罚的是行为人进入在物理形式上具有封闭性、在功能上具有家庭生活属性的场所实施盗窃的行为。
(3)携带凶器盗窃处罚的是行为人随身携带但有使用性质上是凶器或功能上能成为凶器的工具实施盗窃的行为,强调盗窃手段的特殊性。
(4)扒窃处罚的是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行为,强调盗窃对象和盗窃场所的特殊性,同时对犯罪数额也不做要求。
2、几类常见的入室盗窃的手段:
(1)撬门破锁盗窃:即使用撬棒等破坏性工具将房门或锁芯破坏,有的直接撞门、踹门入室实施盗窃。
(2)技术开锁盗窃:即利用万能钥匙、锡纸等开锁工具开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3)攀爬阳台或钻窗盗窃:即通过攀爬防盗窗、楼梯缓步台窗户、排水管道等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4)窗外“钓鱼”盗窃:即在户外使用竹竿等,伸过窗户“钓鱼”室内财物的盗窃方式。
三、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可能会构成盗窃罪吗?
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盗窃罪。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骗取出口退税的,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盗窃罪。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重大案件由公安部督办的则全国公检法司都有管辖责任。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公安机关侦查盗窃案件后,发现盗窃案件处于盗窃既遂的状态,那么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将赃款给追回来。阅读此文后,如果对盗窃罪受害者怎么追赃的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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