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满足以下条件的能获取减刑:
2、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三、盗窃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是什么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四、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务,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
2、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前一种类型可谓普通盗窃,后四种类型可谓特殊盗窃。
盗窃罪行为人怎样获得减刑,回答是盗窃罪行为人要想获得减刑,具体需要符合减刑的相关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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