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拒绝生育是不是侵犯女方生育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男方拒绝生育是不是侵犯女方生育权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男方拒绝生育是不是侵犯女方生育权?

一、男方拒绝生育是否侵犯女方生育权?

不侵犯,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双方的合意,女方单方决定即可。女方既有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生育的权利。女方单方面选择生育子女,不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

尽管生育权是双方共有权利,但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女性生育子女要历经受孕、怀孕、生产近十个月的时间,而男方生育子女仅发生性行为即可,女性的投入显然更多,因此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男方的生育决定权与女性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相比,处于下位阶。如果两种权利发生冲突,男性的生育权应当让步。

即使是女方在生育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情形,但这种欺诈本身并不会导致对于侵犯男方的生育权利。反过来说,如果男方要求生下孩子,但女方不同意,也不构成侵犯男方的生育权。因为出于女性的生理和身体上的考虑,法律是有限保护女性生育权的。但人工辅助生育的情形另当别论。在认定亲子关系侵害的民事责任时,可以类推适用第998条规定,即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二、有哪些行为侵犯了对方生育权?

生育权是指生育主体享有依法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以及根据权利生育或不生育并因此受到侵害、阻碍时,有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侵犯了对方生育权的行为:

1、夫妻双方协议生育无法达成一致,可作为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准许其离婚,但不作侵犯生育权的认定。

2、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这三种情形下,都应当认定侵犯配偶一方的生育权。

3、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此时妻子一方可以自由决定生育还是放弃生育。

也就是说,生育是权利,不生育也是权利。在性质上,生育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人身权范畴,同时生育权也是一项自由权。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理论上,生育权是男女平等的,但不等于说就是对等的。权利的平等不是对等,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也有一定的距离。

由于生理特性的差异,男女双方在生育中的作用和负担是完全不同的,女性不仅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要履行更多的义务,而且怀孕、生育和哺乳更是无法由男性替代,因此女性要独自承担更多的艰辛和风险,更多地赋权于女性,既是对生育主体妇女的人文关怀和特殊保护,也是法律公正的体现。

三、侵犯生育权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

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既然生育行为需要男女的合意与共同参与,那么女性享有生育权,男性也自然应享有,而且与女性的生育权并不对立,二者是相互统一的。若对方不配合,则不能强行主张权利,不可以因为想要孩子而强迫妻子生育子女或禁止妻子堕胎。

相反,妻子也不应该因为个人意愿而擅自作主堕胎。胎儿的形成是夫妻共同的结果,从受精卵形成,到胎儿出生的整个过程,夫妻双方都一直享有生育权,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是可行的。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男方拒绝生育是不是侵犯女方生育权?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男方拒绝生育是不是侵犯女方生育权?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2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男方拒绝生育是否侵犯女方生育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男方拒绝生育是否侵犯女方生育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妻子不愿生侵犯生育权?男性没有生育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妻子不愿生侵犯生育权凤凰网讯:女子A和男子B婚后因为经济纠纷,导致婚姻失和,妻子偷偷将胎儿引产,导致丈夫B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终判决,不采纳B的赔偿要求。妻子不愿生育,是否侵害了丈夫的生育权对此问题,今年的司法考试也出现了相关题目。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近日在中国普法网公布,此前备受关注的涉民生考题有了正式解答。男性究竟有没有生育权女性单方面决定生育是否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这个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出现在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中,依据试题给出的案情显示:乙女与甲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甲男发现乙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擅自中止妊娠,为此甲男多次殴打乙女。乙女在被打住院后诉至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甲男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起反诉,请求乙女赔偿其精神损害。这是一道多选题,依据中国普法网公布的参考答案显示,该题正确选项为“应支持乙女的赔偿请求”“不应支持甲男的赔偿请求”,可见,乙女并未侵害甲男的生育权,也没有侵害甲男的人格尊严。男性没有生育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该条进一步明确了虽然男方也享有生育权,但却是以女方自愿为前提的。可见,是否生育子女是女性的自由,即使是丈夫的身份,也不能干涉女性的这一自由。此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女方终止妊娠的行为,并不构成对男方的人格尊严的侵害。此外,在实际中,并不缺乏因妻子不愿生育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以妻子不生育离婚的,不会支持,但是,因是否生育子女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诉请离婚,会支持。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饭店拒绝客人进入是否侵犯公共安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吃饭客人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有精神问题、有犯罪倾向、有暴力危害等严重影响其他客人的可能性,或者违反了民族风俗习惯(如带非清真食品进入清真饭店)时,饭店出于其他客人的安全或者民族习惯,可以拒绝吃饭客人,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所以不违法。但是如果客人是普通人员,无以上情形时,或者曾专经对饭店的服务提出过合理、合法的批评和赔偿要求,而饭店只是出于个人的喜好而拒绝客就餐时,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拒绝的客人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男方拒绝生育是否侵犯女方生育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男方拒绝生育是否侵犯女方生育权,有哪些行为侵犯了对方生育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男方拒绝生育是否侵犯女方生育权?
男方拒绝生育是不侵犯女方生育权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生育权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生育权的主体应该是夫妻双方,应把二者看作一个整体,而不能分割开来,所作的决定都应是双方统一意见的体现。因为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因为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一、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吗不可以,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不能因为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让探视。但是可以向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后果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提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反映,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因为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一、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吗不可以,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不能因为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让探视。但是可以向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后果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提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反映,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女方拒绝生育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的权力随意加以干涉,如果女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生育的,男方可以以此作为感情破裂的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得到司法救济,实现利益补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因为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一、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拒绝探视吗不可以,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不能因为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让探视。但是可以向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后果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提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反映,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未婚生子男方拒绝抚养孩子也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请问我可以以遗弃罪起诉男方让男方坐牢吗?
[律师回复] 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非婚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未满两周岁的小孩,会判由女方抚养。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工作、收入、夫妻双方的学历、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拒绝给孩子办理结婚证是否属于侵犯婚姻自主权
[律师回复] 近日,广东佛山的小李把自己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小李父母拒绝提供户口簿给女儿办理结婚登记。小李认为自己与男友相恋多年,应该要步入结婚的殿堂;而小李父母觉得小李男友比小李大十一岁,既嫌弃年龄又不信任男方可以照顾好女儿,因此就造成了这个矛盾。小李诉告父母的理由是其父母侵犯了自己的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权是什么呢?包括什么内容呢?小李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这一行为是不是真的侵犯了婚姻自主权呢? 一、婚姻自主权的概念 婚姻自主权是指婚姻双方对自己的婚姻状态具有表达真实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父母、朋友等人的干涉,享受婚姻自由。小李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享有婚姻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与谁结婚,其父母不得进行干涉。 二、婚姻自主权的内容 婚姻自主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包括结婚自由、复婚自由和再婚自由,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在新闻中,小李当然享有结婚自主权,其父母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男方而拒绝提供户口本,从而达到阻止小李结婚的目的,小李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李的婚姻自主权。 2、离婚自主权 离婚自主权是指配偶一方有权自主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他人干涉和强迫的权利。社会上会出现“婆婆讨厌媳妇逼儿子离婚”“小三上位以子胁迫正妻离婚”等戏码,其实离婚是配偶双方的自由,不应受他人的教唆、威胁、欺骗。
父母拒绝给女儿提供户口本,是侵犯了女方婚姻自主权
[律师回复] 近日,广东佛山的小李把自己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小李父母拒绝提供户口簿给女儿办理结婚登记。小李认为自己与男友相恋多年,应该要步入结婚的殿堂;而小李父母觉得小李男友比小李大十一岁,既嫌弃年龄又不信任男方可以照顾好女儿,因此就造成了这个矛盾。小李诉告父母的理由是其父母侵犯了自己的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权是什么呢?包括什么内容呢?小李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这一行为是不是真的侵犯了婚姻自主权呢? 一、婚姻自主权的概念 婚姻自主权是指婚姻双方对自己的婚姻状态具有表达真实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父母、朋友等人的干涉,享受婚姻自由。小李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享有婚姻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与谁结婚,其父母不得进行干涉。 二、婚姻自主权的内容 婚姻自主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包括结婚自由、复婚自由和再婚自由,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在新闻中,小李当然享有结婚自主权,其父母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男方而拒绝提供户口本,从而达到阻止小李结婚的目的,小李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李的婚姻自主权。 2、离婚自主权 离婚自主权是指配偶一方有权自主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他人干涉和强迫的权利。社会上会出现“婆婆讨厌媳妇逼儿子离婚”“小三上位以子胁迫正妻离婚”等戏码,其实离婚是配偶双方的自由,不应受他人的教唆、威胁、欺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妻子拒绝生育,算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丈夫无权要求妻子生或不生,也无权以自己的生育权遭受侵害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14年进公司,劳动合同是入职后3个月才签的,一签3年,到16年八月。到期后公司没有主动提出续签,直到今年因为上司的不满,突然要求我补签上这16年至今年8月的合同,且另起了一份无限期的保密协议要求一并补签。 合同上的工资也明显高于我这几年所领到手的工资,且入职时没有告知我有任何需要保密的东西。 我觉得不应该像这样事后补签不合规的劳动合同。且非常没有诚意,这都19年7月了,让我补签16年7月到19年8月的劳动合同,依旧没有意思让我续签之后的劳动合同。明显是想让我自己辞职走人。我如他们所愿递交了辞职信 ,但是我想问这种事后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行为是否正确,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我是否有权拒绝签字且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 公司要求签署的保密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男方拒绝生育是不是侵犯女方生育权?
顶部